2018年,旬邑县纪委不断强化纪律审查,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采取有效措施,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推进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持续深入有效开展。
拓宽线索收集,规范线索处置。一是建立健全与司法机关,审计、财政、环保、国土等行政执纪执法部门移送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的联动协作机制;推行“一案一总结一分析一整改”,建立案件倒查机制,着重从案件中发现新线索,挖掘“案中案”。二是开展“五个专项督查”,巩固拓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执纪问责等五项重点工作,深挖案源线索。三是规范处置程序,定期集中交办。通过分类建立问题线索管理台账,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对反映问题比较集中、内容比较具体、矛盾比较突出的重要问题线索,集体研判、集中交办、限时办结。1-6月份,集中交办问题线索79件,已办结59件。
强化纪律约束,坚持抓早抓小。今年以来,旬邑县纪委坚持把“四种形态”贯穿监督执纪全程,强化“第一种形态”运用,积极用好用足第一种形态,通过谈话提醒、批评教育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的问题进行早提醒、早纠正,切实转变从“事后问责”向“事前监督与事后问责并重”转变的思想,坚持挺纪在前抓早抓小、治病救人,对党员干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咬咬耳朵、扯扯袖子。创设执纪审查“1+X”模式,在做好办案“1”的基础上,警醒一批干部, 规范一个领域,解决一类问题,做好“X”的辐射与延伸。1-6月份全县共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156人次,其中提醒谈话111人次,“诫勉”谈话24人次,函询3人次、批评教育14人次,警示谈话4人次;其中科级干部45人次,一般公职人员35人次,积极践行“第一种形态”。
规范审查调查,强化查办力度。一是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试行)》《监察法》,修订完善全县《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办法》《纪律审查工作规定》等制度。二是完善“镇案县审”制度,对基层查办的案件,统一由县纪委审理室审核把关,确保审查调查程序规范、定性准确、处置到位。三是坚持安全文明办案。坚持一手抓审查调查,一手抓安全保障,研究制定了《旬邑县执纪审查安全工作管理规定(试行)》、《办案安全工作规定》等相关制度,切实严明审查调查工作纪律。上半年,全县共立案审查11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20人,停职1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1人(移送司法机关2件2人)。其中:农村基层干部80人(享受副科待遇4人),一般公职人员34人,科级8人。(旬邑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