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禁散步、传播与党中央精神相违背的言论,组织或参加小圈子活动,对党中央、中央纪委决策部署打折扣、搞变通……”日前,商南县纪委监委利用周一集体学习等有利时机,积极学习宣传《陕西省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深入学习禁令原文,不断提高全体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认识,持续增强贯彻执行“十条禁令”的行动自觉。
该县纪委监委将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十条禁令”作为当前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来抓好落实。采取集中学习、集中讨论、专题解读,印制“十条禁令”桌牌、张贴“十条禁令”宣传标语、在“鹿城清风”微信公众号推送消息等多种方式,在全县纪检监察干部中持续深入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十条禁令”贯彻执行活动,确保人人知晓并领会其精神实质。结合纪律教育学习宣传月活动,开展一次思想研讨交流,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结合自身工作实际,自觉依据新时代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新要求,相互交流纪检监察干部自我约束的新机制,真正使纪检监察干部的言行在纪律、法规、禁令和制度约束下运行。
同时,该县纪委监委将以宣传贯彻落实“十条禁令”为抓手,与“汲取冯新柱案深刻教训推进‘以案促改’”警示教育活动,与“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强化生态环境保护、优化营商环境执纪问责”等工作相结合,及时健全和完善各项制度规定,下大力气打造用禁令、法规和制度管人管事的长效机制,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商南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