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新机制  常态长效  强力追逃

——未央区抓获潜逃15年职务犯罪嫌疑人案例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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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省市纪委监委的统筹协调、组织指挥和云南警方的大力协助下,2018年9月13日,未央区将潜逃15年之久的西安延炼精细化工厂计划财务部原银行出纳兼税务会计麻小明,从云南大理州南涧县押解回西安。这是未央区追逃追赃得的一次重大成果。

基本案情

麻小明,男,汉族,1972年6月18日出生,大专文化,陕西省子长县人,潜逃前任西安延炼精细化工厂计划财务部银行出纳兼税务会计。2003年11月,未央区检察院接到西安延炼精细化工厂报案,称麻小明采取收取货款不入账的方式,挪用公款276063.6元。未央区检察院于2003年11月17日研究决定以涉嫌挪用公款罪对麻小明立案侦查。在侦查中发现麻小明已于2003年11月4日潜逃,下落不明。2004年11月,区检察院依托公安机关,对嫌疑人麻小明采取网上追逃措施。2018年9月获得疑似麻小明人员在云南大理州南涧县出现的重要线索后,未央区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启动重要工作协调预案,协调区检察院、公安未央分局成立专案组,赴云南大理开展工作,于9月13日将麻小明押解回西安。

创新工作机制,形成有序衔接,长效推进追逃工作

未央区积极将追逃工作融入监察体制改革,在削减存量、防止增量上下大力气,有序衔接机构转隶后的追逃工作,建立协作机制,完善责任体系,凝聚合力、形成长效。一是明确职责关系。按照监察体制改革要求,明确原由区检察院立案案件,法律层面办案主体不变,继续由区检察院负责案件追逃工作,区监委全力配合;区监委新立案件由监委全程负责,实现了追逃工作的有序衔接。如麻小明案原由区检察院立案,追逃工作由区监委组织协调,麻小明被追回后仍由区检察院负责将案件侦查终结,具体侦查工作则由原办案人员继续负责,已转隶区监委的办案人员继续参与。是定期研判分析。树牢“全区一盘棋”思想,将反腐败追逃防逃工作列入全区纪检监察机关、政法各部门重要议事日程,定期研判、会商,齐心协力推进。三是分解落实责任。针对追逃防逃涉及面广、时机性强、保密性高的特点,未央区纪委监委积极协调区检察院制定追逃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建立档案,实现“一逃一档”。四是信息互通共享。未央区纪委监委与区检察院、公安未央分局建立“决策、任务、落实”三个层面的信息互通、工作会商、联合行动机制,由区纪委监委领导、室负责人、业务干部和检察机关、公安机关保持紧密联系,筑牢协同工作基础。五是统筹一致行动。由未央区纪委监委牵头,制定重要行动协调工作预案,做好线索发现到落地查实各项任务的细化分解,确保发现重要线索第一时间组织人员快速妥善应对。

运用办案思维,树立铁军精神,有的放矢开展追逃

追逃落实到工作层面,是具体案件。未央区严把办案工作的一般规律和要求,强化基础工作,综合施策,全力出击。

1.统一思想,详定方案。区监委成立后立即对追逃工作做出安排,切实把基层干部的思想统一到中央和省市的部署要求上来。对每一起案件,反复研判,在摸清基本案情的前提下,梳理掌握在逃嫌疑人家庭背景、社会关系、务工方向、联络方式,按照职能分工,制定务实方案,细化分解任务,有效夯实各项工作责任。

2.下定决心,打准打狠。采取科技手段+常规办法,持续做细做实基础性工作,着力发现线索。加强与交通、劳动就业、银行、医疗等部门协作,借助社会力量追查,挤压其生存空间。全面搜集嫌疑人藏匿信息,尤其是其亲属、社会关系和可能落脚关系人基础信息,节日期间蹲守居住地,顺线追踪。

3.营造舆论,形成高压。走访其家属、亲友,开展思想教育和政策宣传,督促提供嫌疑人去向或规劝其投案自首。在门户网站设立举报电话、邮箱,开设工作专栏,宣传自首、立功等有关法律政策规定,展示追逃决心,督促、规劝嫌疑人投案自首,形成强大的追逃舆论攻势。

4.筑牢堤坝,一体推进。把功夫下在平时,加强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日常教育,动态掌握思想、工作和生活状况。对关键岗位人员开展提醒教育,着力治未病。健全对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外出(出市省、出国<境>)多方审查的“联防”机制,严格执行护照管理、出入境审批报备制度,认真落实对配偶子女移居国外的管理规定,筑牢防逃堤坝,切实减少存量、严防增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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