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任务有效落实,着力纠正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丹凤县纪委监委坚持问题导向,充分发挥督查利剑作用,以常态化督查为脱贫攻坚工作保驾护航。
坚持问题导向,明确督查重点。聚焦全县脱贫攻坚工作大局,将全县各级各部门“周二扶贫日”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脱贫攻坚档案资料整理情况、脱贫攻坚各项政策和决策部署执行落实情况、脱贫攻坚重点项目建设推进情况、“四支队伍”和帮扶干部工作作风情况、脱贫攻坚工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各级督导检查反馈的脱贫攻坚问题整改情况等七个方面内容作为督查重点,制定详细的督查方案,有效提升督查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整合监督力量,提升工作实效。确定每周二为固定督查日,充分整合纪检监察机关和扶贫部门工作力量,由县纪委书记和县纪委常委(监委委员)分别带队,采取入户走访、现场查看、查阅资料等方式对全县承担脱贫攻坚工作任务的单位和村(社区)开展随机督查,各镇纪委和各派驻纪检组同步对本镇和驻在部门脱贫攻坚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查并如实填写《工作开展情况统计表》,实现督查检查全覆盖,切实提升督查工作实效。
严格监督执纪,强化问责追责。对在督查中发现的问题,由各督查组及时进行书面反馈,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制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到位,并适时对问题整改情况开展“回头看”,对限期内未整改或整改不力的部门和单位,严格按照相关程序对相关责任人实施问责。(丹凤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