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止2018年9月30日,蓝田县监察委员会派出镇(街)监察组全部正式挂牌成立。此举标志着蓝田县推动监察职能向基层延伸至“最后一公里”,实现对镇(街)辖区内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的全面监督。
随着监察职能向基层的延伸,县纪委监委审理室承担的基层案件协审工作又压上一副沉重的担子。如何轻松的审理基层报送的协审案件,并正确给出指导性的意见及建议,这是审理干部需要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个人认为,唯有练好四个“硬功夫”,才能提升案件协审质效。
一是审时度势,顺势而为,学通学精业务知识。自监委成立后,中省市一系列相关法规陆续颁布,一些旧的法规相应的得到修改,作为审理干部,必须“伸长触角”,以最快的方式获取最新法规政策等的关内容,并认真仔细的研读,做到“满腹经纶”,为实操奠定坚实的理论基础。
二是密切关注监察体制改革的动向,便于应对工作的变化。例如,蓝田县19个镇(街)监察组均正式挂牌,镇(街)监察组的工作职责有哪些、监察的权限有哪些?这些工作职责、监察权限和中省市的职责权限有哪些不同,若蓝田县制定的工作方案有局限性,我们应当遵循上级那一级的要求来开展工作?镇(街)监察干部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按照什么流程或程序来开展工作,开展到具体的哪一步,镇街的权限就受到限制,需向县监委请示报告等等?这些问题对于审理来说就要随时密切关注上级指导性文件精神,并熟悉文件要求,以便有效指导基层办案。
三是严格把关,不留“缺口”的审好镇(街)上报的案件。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的要求指导镇(街)监察组办案;借鉴纪委案件审理的“二十四字”方针,审理镇(街)辖区内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重点在案件查办的合规性、办案手续的完备性、谈话与证据的关联性、办案文书的规范性、语言表达的准确性上下功夫,倒逼基层提高办案质量。对处分决定做出后的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时效送达、执行、宣布,起到良好的教育警醒作用;对卷宗的整理、装订提出意见建议,要求案结卷成。
四是在监察职能向镇(街)延伸试点中,要善于及时发现问题、收集问题、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以此促进工作。
试点期间,难免会有“第一次吃螃蟹”的经历、会有“走弯路”的时候,我们要冷静对待问题,集思广益,寻求最佳的解决方案,有效推动案件协审工作,为基层镇街查办公职人员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工作提供坚实的后盾。(蓝田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