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县纪委监委1-10月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29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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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原县纪委监委以政治建设为首位,以全面从严治党为主线,不断健全机制、拓宽线索渠道、规范线索管理,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统筹协调推进“五项重点工作”落实。1-10月份,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运用“四种形态”处理729人次。

建立健全制度机制。围绕线索移送、线索处置和问题查处关键环节,强化制度机制建设。提请县委调整了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人员组成,修订了协调领导小组联席会议、信息共享、案件协作等工作制度,制定了《三原县县级职能部门向县纪委监委机关移送五个专项工作问题线索暂行办法》、《三原县党员干部“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工作办法(试行)》、《三原县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处置办法》;建立重点工作月报告、季汇报、月反馈、季通报等工作落实机制,形成了纪委班子、主要室部及负责人包抓督导机制,推进了线索移送和处置工作。

拓宽问题线索渠道。变被动为主动,不断拓展问题线索来源渠道。除与县纪委信访室、县委巡察办联系外,特别注意加强县公检法、县国土、县环保、县审计等部门的紧密联系,围绕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脱贫攻坚、生态环境保护、扫黑除恶、优化营商环境等五项重点工作,深入摸排问题线索,同时促进资源共享。今年以来,案管室共受理问题线索258件,其中:县纪委信访室移交35件、县委巡察办移交41件、县公安局移交的256件违法案件中核查出22件、县检察院移交5件、县法院移交1件、县审计局移交9件、县纪委执纪监督中发现74件、市纪委交办17件、领导交办和网络举报54件。

规范问题线索管理。对于上级纪委交办、巡视巡察发现、县委政府领导批办,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移送以及委机关受理反映重要问题线索,交由案管室专人负责,建立总台账以及分类台账。对于重要问题线索,做到处置方式、主办及协办人员、领导负责、办结时限四个明确,统一实行编号管理。实现从受理到结案的全程跟踪,有效防止线索流失、失管和有案不查等问题发生。今年以来,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460人次,占比63.1%;运用第二种形态处理232人次,占比31.8 %;运用第三种形态处理24人次,占比3.3%,运用第四种形态处理13人次,占总比1.8%。 (三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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