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区严查扫黑除恶问责15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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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台区纪委监委聚焦主责主业,坚持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通过压实责任、建立协作机制、拓宽举报渠道等措施,扎实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向纵深发展。截至目前,对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立案8件,结案8件,党纪政务处分1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

强化责任担当

成立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出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的方案,切实把扫黑除恶与反腐“拍蝇”紧密结合,重点治理党员干部和其他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以及以上人员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问题,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的职能职责以及责任分工,确保专项斗争有序开展。

建立协作机制

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加强与区扫黑办、公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建立问题线索双向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对党员干部及公职人员的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及时处置和反馈,形成与政法机关同步立案、同步调查,做到纪法衔接、协同推进。

拓宽举报渠道

通过设立举报箱、公开举报电话以及利用微信公众号等形式,为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信访举报途径。同时部署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信访举报大排查、大起底、大化解专项行动,对十八大以来“涉黑涉恶腐败”信访举报问题线索进行梳理排查,建立专门台账,指定专人负责,进行专项登记,确保底数清、情况明、数字准。

严肃追责问责

将扫黑除恶列入“两个责任”督导清单内容,督促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组织担负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责任,认真开展好日常监督检查。对重视不够、责任不清、分工不明、措施不力的,及时进行约谈,督促其限期整改。对因履职不力造成工作滞后或不良影响的,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对以案谋私、办人情案、跑风漏气甚至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的,从严从快查处,绝不护短遮丑。(汉台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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