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寿县:扎实推进扶贫领域 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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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永寿县纪委聚焦主业主责,突出问题导向,以强有力的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为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截止目前,全县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52件,给予党纪政务处分57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曝光典型案件10起13人。

一、摸排线索“全覆盖”。一是深入挖掘线索。对县镇两级纪检机构2017年以来办理的问题线索进行“大起底”“过筛子”,排查有价值问题线索。主动与检察、公安、交警等部门联系沟通,共享案件信息,从中发掘问题线索。定期在税务部门调取有关单位开具的餐饮、烟酒等方面大额票据,深入分析研判,及时核查疑似问题。二是主动发现线索。由纪委常委带队,分管室参与,定期随民情直通车深入镇村街道、群众家中、田间地头,面对面倾听群众呼声,了解群众诉求,排查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三是全面收集线索。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认真对待群众来信,凡涉及扶贫领域的问题线索一律优先受理、从快核查。建立12388信访举报网站,专人负责每天浏览收集网上信访举报。开通“清风永寿”廉政微信公众号,引导干部群众利用手机关注、投诉发生在自己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截止目前,通过各种渠道收到问题线索334条,经核查立案审查调查195条,其中涉及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19条。

二、巡察督查“无禁区”。一是积极协助县委开展扶贫领域专项巡察。7月份,利用一个月时间,派出巡察组,对各镇办学习贯彻习近平扶贫开发战略思想,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扶贫攻坚决策部署,履行党委脱贫攻坚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和有关职能部门监管责任等情况进行全面“政治体检”,着力发现并切实解决突出问题,纠正偏差、补齐短板。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9条,移交县纪委19条。二是切实履行监督首要职责。实行“211”督查机制,制定专项行动方案,抽点精兵强将组成督查组,坚持对脱贫攻坚工作每月督查两次、集中问责一次、通报曝光一次。要求各督察组通过检查资料、实地查看、随机走访和现场责令整改等方式,有效开展督查,注意发现和收集扶贫中的问题线索,有针对性地开展抽查核实和复查检查,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约谈提醒,对触碰纪律红线的严肃查处。今年共督查14次,发通报4期,通报曝光26个单位51人,通过巡察督查立结案9件,党纪政务处分9人。

三、惩治问责“零容忍”。一是强化直查直办。县纪委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和基层纪委查办阻力较大、情况复杂的案件提级办理,严查快处,形成震慑。二是突出整治重点。围绕贯彻中央和省市县委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两个责任”、履行监管责任等5个方面重点,对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等问题,发现一起,严查一起,释放违纪必究的强烈信号。三是严肃追责问责。紧盯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制定《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问责办法》,列出扶贫领域问题清单,落实各方面责任主体,划出纪律红线,既追究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职能部门监管责任,又追究领导责任,以严厉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截止目前,共17个单位57人实施责任追究。(永寿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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