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塔区:4名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不合格被暂缓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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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3日下午,宝塔区纪委在区政府8楼会议室对41名拟任科级领导干部进行了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全面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廉洁用权意识。

本次考试全程录音录像,考生及监考人员手机全部封存,考前工作人员宣布了考场纪律,采取开卷形式,80分以上为合格。考试内容涉及党章、监察法、廉洁自律准则、纪律处分条例、公务员处分条例、巡视条例、“三项机制”等内容。参考的35名干部考试成绩合格,2名干部因公请假,4名干部考试成绩不合格建议组织部门暂缓使用。考试结束后,区纪委及时公示了考试成绩并存入个人廉政档案。

近年来,宝塔区纪委坚持“凡动必考”,严格按照省市纪委文件要求,严明考场纪律,规范考试程序,让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成为一种常态,为即将走向领导岗位的干部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宝塔区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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