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淳化县工业品外贸公司经理谢宗富安排会计以每人每次签到费5元,一日两次的标准发放签到费7200元。2016年12月份,谢宗富再次安排会计发放签到费4800元。谢宗富受到警告处分,违规发放的12000元签到费已退回原单位。”这是淳化县纪委监委在近期通报的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案例。
今年以来,淳化县纪委监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紧盯“四风”新动向,主动出击,出重拳、下猛药、严问责,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向上向好。
注重预防,筑牢防线。在重要节假日前夕下发通知,严明工作纪律,督促各单位班子成员认真开展节前廉政谈话,向党员干部敲警钟、打招呼、提要求,防患未然,筑牢思想防线,增强纪律自觉。结合新《条例》《监察法》学习,邀请市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王秋娥同志为2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进行专题讲座,划红线、明底线、筑防线。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站媒体、廉政短信、谈话提醒、书面提醒等方式,提醒各级党员干部加强廉洁自律,自觉抵制“四风”。在淳化廉政网站、“廉洁淳化”微信公众号设置举报平台,公布举报电话,形成强大的监督合力,让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无处遁形。
主动作为,从严监督。紧盯隐形变异“四风”问题顽症痼疾,持续深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专项整治,紧紧围绕违规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大办婚丧喜庆等重点内容,采取明察暗访、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等措施,严肃查处不收敛不收手以及顶风违纪行为,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通过约谈、督办、实地调研、督导检查、定期公布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数据等方式方法,督促派驻纪检组和镇办纪委进一步加大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力度,压实工作责任、补齐工作短板,倒逼责任落实。今年以来,共开展明察暗访28轮次,共检查单位103个,提出整改意见48条。
严查快处,强化震慑。坚持精准处置问题线索,认真分析研判第一手资料,还原问题线索事实真相。对不收手、不知止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以及隐形变异的“四风”问题,坚持刚性执纪、严查快办,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既严肃处理当事人,又严厉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让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成为常态。加大通报曝光力度,放大典型案例警示效应,持续释放越往后对“四风”问题盯得越紧、执纪越严的强烈信号。1-10月份,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5件,处分5人,通报曝光5起5人。(淳化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