岐山:“四个突破”推动纪检监察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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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岐山县纪委监委围绕“铸强一个品牌,抓好两个重点,探索三个创新,突出五项工作”思路,在执纪审查、践行四种形态、工作措施和创先争优四个方面实现新突破,积极推动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铸强一个品牌,在执纪审查工作上再突破持续深化岐山“联组督查”执纪品牌。将全县9个镇纪委书记、30个派驻机构纪委书记(纪检组长)整合编组,集中开展党风廉政督查,发现问题线索,参与案件办理,做法被《中国纪检监察报》《宝鸡日报》等媒体报道,并被市纪委在全市推广。今年第一轮联组督查,发现问题线索82条,转立案32件,给予党政纪处理32人。第二轮联组督查预计12月上旬全部结束。同时,将县委巡察与联组督查相结合,积极开展3轮常规巡察,巡察党组织10个,发现问题144个、问题线索87件,立案审查2人,党纪政务处分6人,移送司法机关处理2人。扎实开展扶贫领域、扫黑除恶和秦岭北麓专项巡察,发现问题56条,目前全部反馈被巡察单位进行整改。发现线索21条,移交相关单位正在核查。

二、抓好两个重点,在实践四种形态上再突破以廉政文化为引领,突出警示教育。探索创办“书记讲堂”,今年以来,全县各级党组织书记讲廉政党课100余场次,30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廉政党课。精心打造勤廉教育基地,先后建成凤鸣镇刘家塬村召公清廉贤明教育基地,京当镇贺家村优秀家规家训教育基地,周公庙领导干部勤廉教育基地。刘家塬召公清廉贤明教育基地被省纪委命名为廉政文化进农村示范点,周公庙领导干部勤廉教育基地被市纪委命名为宝鸡市勤廉教育基地。建成以来,先后有70余个基层党组织在凤鸣镇刘家塬村召公清廉贤明教育基地开展以勤政廉政为主题的主题党日活动。建立“书记直通车”,坚持分类处置,对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防患于未然;对潜在性问题谈谈心,提个醒;对萌芽式问题谈话批评,让其注意;对苗头性问题诫勉谈话,令其改正;对笼统性问题函询警示,实现咬耳朵、扯袖子、红脸出汗的良好效果。今年以来,县纪委书记刘涛先后对31名干部实施提醒谈话,对17名干部实施诫勉谈话。

三、探索三个创新,在工作措施上再突破坚持制度创新、流程创新、结果运用创新推进反腐败工作。一是在制度规范上,创新推行“三级复核”,解决怕得罪人不敢担当的问题。凡是对镇(部门)纪委(纪检组)发现和县纪委交办问题线索,实行统一管理,“一级复核”由相关室对线索处置情况审核把关;“二级复核”由包抓常委对予以了结的问题线索进行复核;“三级复核”由委主要领导对问题线索办理情况按不少于1/3比例抽查。二是在工作流程上,创新推行互助审理,解决基层纪委查审不分的问题。将全县镇、部门纪委(纪检组)三个成员单位为一组,组内两个单位通过对第三个单位案件的违纪事实、违纪性质、处理依据等要素审理分析,形成初步处理意见后反馈原调查单位;对在审理中存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手续不完备、程序不合法等问题,及时退回原调查单位补充调查、完备资料。三是在工作结果运用上,积极推行激励惩戒机制。建立述职测评,末位表态、后进约谈等制度,解决考评激励作用不强问题。每半年召开一次述职测评会,由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现场述职、当会点评,对工作滞后、消极应付的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实行末位表态。制定《岐山县查办案件工作考评办法(试行)》,将执纪审查在纪检监察工作考核中的占比由30%提高至60%,督促各级纪检机关自觉履行监督责任,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优先向县委推荐提拔。今年以来,先后对3名镇、部门纪委书记(纪检组长)进行大会通报批评,对5名工作滞后纪委进行约谈。有力促进了基层执纪审查工作提质增效。

四、突出五项工作,在争先创优上再突破从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今年以来,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28件,党纪政务处分30人。深化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扎实开展扶贫资金专项督导检查。截止目前,共受理扶贫领域问题线索116件,党纪政务处分38人,组织处理46人,通报曝光4起。加大生态环境保护领域监督执纪问责,会同相关部门对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以及各镇、部门落实铁腕治霾等工作督查督办,对存在问题严肃追责问责。截至目前,共处置生态环境保护方面问题线索73件,党纪政务处分24人,组织处理35人。突出营商环境领域监督执纪问责,共处置营商环境领域问题线索60件,党纪政务处分34人,组织处理8人。强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净化社会环境。建立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移送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对涉黑涉恶案件直查快办。截至目前,共处置涉黑涉恶问题线索28件,立案18件,党纪政务处分19人,组织处理5人。(岐山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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