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镇巴县纪委监委聚焦扶贫领域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坚持精准监督、精准执纪、精准问责,全力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截至目前,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106人,其中实施诫勉谈话37人,党纪政务处分69人。
深挖线索,规范管理“不遗漏”。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在全县181个村(社区)统一挂牌公布扶贫领域违纪问题“信、访、电、网”举报方式,设立投诉意见箱200余个。开展2次扶贫领域公开大接访活动,成立10个工作组,深入村(居)一线,现场受理群众投诉举报,发现问题线索13个。完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移送、分办机制,督促扶贫、财政、审计等职能部门对监督检查、行业监管中发现的问题及时梳理甄别并移送县纪委监委,对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及时分办,确保问题线索零积压、无遗漏。
突出重点,全面监督“不留白”。剑指扶贫领域虚报冒领、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雁过拔毛以及扶贫责任落实不力、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案件进行提级办理。截至目前,县纪委监委直查直办23案29人。采取不发通知、直接进村入户走访等方式开展明察暗访,对扶贫责任落实、上级通报反馈问题整改、扶贫资金管理和使用、干部纪律作风等进行监督检查,发出通报1期,督促整改问题19个。发挥巡察利剑作用,对人社局、林业局等4个部门开展脱贫攻坚专项巡察,通过“查、看、谈、听、访、问、测”多种形式,多渠道挖掘扶贫领域问题线索,解决突出问题。
严查快处,铁拳问责“不手软”。坚决落实“一案双查”,对扶贫领域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同步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今年以来,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2017年脱贫攻坚考核排名居于末位的5个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对第三季度市对县脱贫攻坚考核中存在问题较多的3个镇进行问责,给予诫勉谈话18人,党纪政务处分8人,进一步传导了压力、夯实了责任。加大扶贫领域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不遮掩、不护短,点名道姓、直面警示,通报曝光4期13人。(镇巴县纪委监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