旬邑:活用新课堂 学思践悟新 《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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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纪律分条例》正式施行后,旬邑县纪委监委把宣传贯彻新《条例》作为当前和今后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的必修课来抓,活用四大课堂,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先学一步、学深一层,真正让《条例》入脑入心。

用好“专业课堂”。纪委监委领导班子坚持以上率下,将学习《条例》列为常委会学习的重要内容,积极发挥“头雁效应”。班子成员通过集体学、座谈议等形式,带头先学一步、学深一层,深刻理解条文的内涵精髓,并结合自身分管领域工作实际,带头讲解。同时将学习《条例》作为各党支部“三会一课”的重要内容,在开展集中学习的同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积极进行讨论交流活动,巩固学习成果,促进共同提高;组织全县100余名纪检监察干部开展新《条例》专题培训,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能力。定期开展一次“每周一讲”活动,全体机关干部围绕新《条例》自备课程,自己讲解,改变以往“领导讲、干部听”的学习模式,让每一位干部都有机会走上讲堂、当上老师、讲好课程、谈好思悟,切实增强了课程的互动性和参与性。

用好“掌上课堂”。充分运用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平台作用,做到宣传全覆盖,利用QQ群、微信群、公众号、微博等掌上教育学习微课堂,鼓励纪检干部关注《条例》学习贯彻相关专栏、公众号。借助“旬邑纪委”公众号、微信交流群,以访谈、图解、专家解读等形式,及时转发《条例》权威解读、学习资料、论坛网评,要求纪检干部灵活运用碎片化的时间进行学习,同时鼓励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群中踊跃发言,交流学习体会,积极营造纪检监察干部学纪用纪的良好氛围。

用好“趣味课堂”县纪委监委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印发《条例》图文宣传册1000本,确保纪检监察干部人手一册,该宣传册重点围绕新《条例》新增条款,采取群众喜闻乐见、通俗易懂的农民画形式予以表现,生动形象。通过整理19幅集思想性、艺术性、趣味性为一体的简明农民画,把相对枯燥的“硬规定”变成简单易懂的“活图文”,让党员干部寓教于乐,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教育,真正做到“图册在口袋,纪律进脑袋”。

用好“实战课堂”。注重实践,学用结合,以用促学,以学促悟,把《条例》和监察法作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察调查处置的“工具书”,要求全市纪检监察干部按照《条例》和监察法的指导思想和原则开展工作,在谈话函询、审查调查、案件审理、巡察工作中坚决执行“工具书”的新要求,抓好纪法贯通、纪法协同。同时,深化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狠抓《条例》的执行和贯彻,严肃查处违反《条例》的行为,切实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和权威性。1—11月份以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585人次,其中,第一种形态475人次,第二种形态209人次,第三种形态16人次,第四种形态19人次。(旬邑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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