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原:“五管齐下”把好审查调查“方向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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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三原县纪委监委严格贯彻执行《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按照省纪委《关于印发执纪监督监察工作两项制度及配套文书表格的通知》的要求,充分发挥案件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在受理、督办、管理、安全、效能等方面五管齐下,把好审查调查“方向盘”,确保案件查办“源头清晰、督办及时、程序规范、结果明朗、群众满意”。

拓宽线索来源渠道,规范登记分办程序。在信访、巡察交办问题线索的基础上,案管室积极与公检法、国土、环保、审计等部门联系,建立问题线索移送机制,每月定期向县纪委监委移交问题线索,并将移送率及成案率纳入年度“两个责任”考核指标。主动出击,围绕“五项重点工作”,联合党风政风监督室,深入镇(办、中心)、县级部门摸排问题线索。案管室对接收的问题线索,按照梳理研判、编号登记、呈批分办的步骤,及时交办案件科室或者基层纪委。2018年,案管室共接收问题线索405件,其中,巡察办移交142件(包含专项巡察移交线索),信访室移交43件,审计局移交10件,公安局移交6件,检察院移交5件,执纪审查中发现109件,上级交办21件,领导交办和网络举报60件,其他9件。

实现线索全程管控,提升处置督办效率。案管室安排专人负责建立总台账和分类账,统一管理,要求对所有问题线索做到明确处置方式、明确办案人员、明确主管领导、明确办结时限,实现从受理到结案的全程跟踪。给委机关所有办案科室统一印制《三原县纪委监委问题线索台账登记本》,要求各案件科室对分办问题线索及时进行登记,提出处置意见,实行一月一统计,一季度一通报,对逾期未启动的问题线索及时催办,对案件查办滞后的基层纪委电话督促并下发提醒函,实现对问题线索动态跟进、日常督办,有效防止案件线索流失、失管和有案不查等问题的发生。2018年6月,案管室对半年零查处的4个镇(办、中心)纪委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截止12月,被约谈的镇(办、中心)已完成年度纪律审查工作任务。

规范文书表格格式,确保制度落地生根。按照省市纪委要求,案管室制定并印发了《三原县监督执纪审查调查工作两项制度》及配套文书表格,从线索处置、初步核实、了结、拟立案、移送司法等环节层层规范,注重“里子”的同时美化“面子”,严格维护发文机关的权威和形象。2018年,县纪委监委印发党纪立案决定书154份,政务立案决定书81份,党纪政务立案决定书13份;印发党纪立案通知书9份,政务立案决定书22份,党纪政务立案通知书11份;印发指定办理通知书43份,调取证据通知书35份,询问通知书65份,讯问通知书6份,查询金融通知书41份,移送通知书16份,留置决定书1份,解除决定书1份,通缉通知书1份,使用谈话室56次。

树立安全第一理念,做到安全警钟长鸣。县纪委监委成立了以纪委副书记、监委副主任为组长,分管常委为副组长,案管室、审理室、六个纪检监察室为成员的纪律审查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实行 “一案双责”,主办科室履行安全主体责任、案管室履行监管责任。制定《三原县纪检监察机构“走读式”谈话安全管控细则》、《三原县纪委监委加强执纪审查中一般性审查谈话安全工作的意见》,不定期对委机关纪检室及基层纪委办案安全工作进行抽查,做到“三个查看”,重点查看“走读式”谈话审批及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查看安全责任制及安全保障制度落实情况,重点查看临时党支部建设及作用发挥情况。2018年,为了确保审查调查工作的顺利推进,我们在县公安局基地对“荆某某”(李某)采取了保护性调查,在三原宾馆对罗某进行了留置。抽调基层纪委书记、纪检干事参与省市纪委看护52人次、累计840天;多次配合省市纪委在我县开展纪律审查工作,严格做到“六必知”“手递手”交接,未发生安全事故。

做好统计分析上报,提升案管服务水平。严格执行保密规定,每月对各室及基层纪委报来的案件仔细审核、严密把关,按照上级要求每月18日之前将信访数据、谈话函询、立案审查调查案件分类准确录入内网系统。每季度就案件查办情况与周围县区进行对比分析,提出存在问题及建议,为领导决策提供参考依据,多措并举不断提升案管的服务能力和水平,确保执纪审查工作的有序开展。2018年,县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311件。处置问题线索947件,其中,谈话函询608件,初核337件,了结608件,拟立案337件(多次处置方式多次计算)。

加强先进经验交流,提高案管工作效能。古语有云:“三人行,必有我师焉。择其善者而从之,其不善者而改之。”为了进一步提升案管工作的效能,今年以来,案管室积极与兄弟县区联系,协同委机关审理室,先后赴泾阳县纪委、富平县纪委交流学习,为今后更好地开展案件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原县纪委监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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