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建立受处分人员回访申诉复查案件清理台账制度
日前,为了加强对党纪政纪处分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铜川市纪委对十八大以来受处分人员和申诉复查案件建立回访清理台账制度。
回访对象为党的十八大以来因违纪违规被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立案审查并受到党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包括开除党籍、开除公职人员)。回访深入到受处分人单位了解受处分人对自己所犯错误的认识、整改情况,当前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及对作出处分决定机关的意见建议;了解所在地区党委、纪委、组织人事部门及所在单位党组织对受处分人员进行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情况;听取所在单位领导、党员群众对受处分人员的思想工作表现的评价等。要求各区县纪委、市级各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认真开展回访和清理工作。回访要尊重回访对象意愿,本人不接受回访的,原则上不再对其开展回访工作。对回访、申诉、复查案件清理工作建立台账制度,逐一造册登记,实行回访对号清单,使得每一位受到党政纪处分人员的回访和申诉复查案件清理工作全覆盖。 (王洁)
榆林市出台谈话函询办法
近日,榆林市纪委制定了《榆林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函询办法(试行)》,明确和规范需要谈话函询的种类、程序和谈话函询后的处理方式。
《办法》规范适用范围。根据反映的情节,对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属于轻微违纪,查清也不足以追究党纪政纪责任或只能给予轻处分,或者反映的问题需要澄清或需要本人作出说明的线索。明确实施主体。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被谈话函询人职级不同,《办法》规定了纪检监察机关主要领导、主管或分管领导、承办室主任分级实施谈话。派驻派出机构对驻在部门党员领导干部谈话,由派驻机构主要领导实施。严格履行程序。由承办室提出拟组织谈话或实施函询的意见后,报经分管、主管领导和主要领导审批后实施。谈话函询后,被谈话函询人要亲笔书写说明材料,并附相关佐证材料。科学分类处理。承办室根据被谈话函询人回复情况,填写《谈话函询办结呈批表》,呈主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批同意后,视为谈话函询结束。如对被反映问题说明比较清楚,承认了问题,但情节轻微,按照有关规定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问题线索,按照抓早抓小的要求,建议有关党组织或行政机关作出恰当处理,采用“红脸出汗、咬耳扯袖”措施,及时进行批评教育、诫勉谈话等,让领导干部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做到警钟常鸣。
去年以来,榆林市纪委对43件反映领导干部问题线索按照谈话函询方式进行处置,对涉及的50名县处级领导干部进行了谈话函询,经谈话函询后转初核4人,其中2人转立案审查。 (王向阳 任建龙 王少勇)
安康市运用容错纠错机制保护干部干事创业热情
《安康市党政干部容错纠错实施细则(试行)》出台以来,市纪委监察局围绕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主业,深入推进容错纠错机制落实。一年来,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纪律审查、执纪审理中共有1个单位、56名被审查对象提出容错申请,其中县处级干部4人,科级以下干部52人。经依规启动受理程序,严格审核,对符合容错纠错条件的1个单位和55名被审查对象进行了容错,不予追究纪律责任或者从轻、减轻处理。容错纠错机制的妥善运用,切实解决了干部的后顾之忧,激发了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 (安康纪)
西安市政府办公厅出台《纪检组制度汇编》
日前,西安市纪委驻市政府办公厅纪检组结合中省市纪委相关精神要求和综合派驻监督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台了《纪检组制度汇编》。
制度汇编分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包括《党风廉政建设协商沟通办法(试行)》《纪检组参加列席驻在部门重要会议规定(试行)》《驻在部门处级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实施办法》《信息报送工作制度》《调研走访工作制度》等,突出操作性和实效性,强化了纪检组对驻在部门的监督,规范了驻在部门权力运行。第二部分包括《纪检组工作职责》《纪检组工作制度》《纪检组会议制度》等,加强了内部建章立制,持续推进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西政办纪)
陈仓区5轮巡察13个单位发现问题176个
近年来,宝鸡市陈仓区积极借鉴巡视工作经验,于2014年10月在宝鸡市率先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将全面从严治党触角向基层延伸,探索“明察+暗访” “全面+点穴”巡察工作模式,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发现问题,严肃查处各类违纪案件,形成有力震慑,在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中产生了较大反响。
巡察工作突出政治巡察,以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根除“四风”问题为切入点,以镇街、区级部门领导班子成员为侧重点,以案件查办和问题整改为着力点,以倒逼“两个责任”落实为落脚点,坚持问题导向,将发现问题、查实问题、整改问题贯穿工作始终,采取“找、评、谈、访、查、纠”六位一体办法对被巡察单位进行全方位“体检”。两年多来,陈仓区已先后5轮对13个镇街和区级部门进行了巡察,共发现并反馈问题176个,其中移交案件线索57个,转立案48件。 (胡录明)
长武县“三箭齐发”推动《监督条例》落地生根
《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颁布以来,咸阳市长武县纪委坚持把学习《监督条例》作为当前首要的政治任务,三箭齐发,确保了《监督条例》的落地生根。
该县保持学习宣传全覆盖。通过中心组学习、集中宣讲、讲党课等形式,组织广大党员深学细悟,融会贯通,深刻领会《监督条例》的精神实质,真正让《监督条例》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同时,利用电视台、电台、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宣传媒体,对《监督条例》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营造学习宣传贯彻的浓厚氛围。层层传导加压力。把贯彻执行《监督条例》与落实“两个责任”、精准脱贫、严肃换届纪律等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做到全覆盖、无遗漏。建立常态化督查机制,经常性开展专项检查,用督查传递压力,用压力推动落实。加大问责促落地生根。综合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处置。以“眼里不揉沙子”的认真劲,向存在的突出问题开刀,真正让铁规发力、禁令生威。切实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督的精准度和执行力,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制度化。 (杨晓鹏)
澄城县狠抓村级党风廉政建设
2016年以来,渭南市澄城县纪委聚焦村组党员干部,狠抓村级党风廉政建设,切实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该县建立村级干部述责述廉评议工作制度。明确各镇(办)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述责述廉工作,辖区内所属村(社区)至少每三年轮流一次。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监委会主任围绕个人学习、廉洁自律以及解决群众关心关注的热难点问题等工作开展情况述责述廉。坚持零距离受理群众信访问题。确定镇办古会集日为巡回接访时间,广泛收集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共下乡巡回接访26次,发放宣传资料6300份,现场接待群众4300人次,初核问题线索41件,立案22件,党政纪处分23人。开展村级“三整治两规范一创建”活动。县纪委牵头,组织、农业等部门参与,整治村级财务管理混乱问题,整治少数农村基层干部贪污侵占问题,整治涉农涉地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规范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范对基层干部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创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共整改突出问题15个,查处村级干部违纪问题81起。 (彭荣杰)
绥德县强化扶贫领域违纪问题查处
2016年以来,榆林市绥德县纪委切实加强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工作,以零容忍态度惩治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以铁的纪律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绥德县纪委高度重视扶贫领域涉嫌违纪问题信访举报督办工作,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安排部署。县纪委坚持问题导向,构建用好扶贫领域信、访、电、网“四位一体”监督举报平台。充分运用绥德电视台、绥德政府网等媒体渠道,将扶贫政策宣传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相结合,使群众了解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处理程序和方法,引导群众理性举报和反映问题。对举报反映扶贫领域涉及贪污、挪用、截留、挤占扶贫资金,以及虚报冒领、挥霍浪费等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问题,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加大通报曝光力度。2016年,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扶贫领域信访举报16件次,立案查处6件,党纪处分7人,移送司法机关4人,有力地遏制了扶贫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余 旭 延 鹏)
宝塔区出台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和“二十四字”工作要求
近日,延安市宝塔区纪委结合实际,制定出台了《宝塔区纪检监察干部“十不准”和“二十四字”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作风建设。
“十不准”即不准迟到早退,串岗溜岗;不准在上班时间网上购物、玩游戏、看影视剧等;不准在开会期间接打电话、随意走动;不准推诿扯皮、敷衍塞责,有生冷硬、慵懒散现象;不准擅自参加公务活动;不准跑风漏气、泄露工作秘密,说情、打招呼;不准在工作日饮酒;不准出入高消费娱乐场所,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和娱乐安排;不准参与封建迷信、赌博等活动;不准散布有损区委、区政府及单位形象的言论。“二十四字”工作要求即雷厉风行、闻风而动、立说立办、敢于担当、务求实效、争创一流。 (杨 楠)
岚皋县对照清单抓整改24家被巡察单位公布整改情况
近日,安康市岚皋县城关镇、司法局等24家被巡察单位在县党风廉政网上公开了对县委巡察组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接受党内和社会的监督。
据悉,岚皋县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巡察工作中,坚持将发现问题与督办整改结合起来。对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问题清单”和“整改建议清单”,并将问题及时全面反馈给被巡察单位,要求其对照清单一项项整改,形成主要负责人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和巡察反馈意见落实情况报告,上报给县委巡察办,并在县党风廉政网上公开,接受党内和社会的监督。对责任不落实、整改不到位的,及时开展“回头看”,抓住典型,进行严肃追责,确保一件一件销号整改,直至问题清单全部整改完结。
目前,该县已启动三期巡察,涉及12个镇、27个县直部门,共收集信访问题线索398件,发现基层党组织在从严管党治党等方面存在的问题217个,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规问题线索203件,立案审查45件,处分49人,充分发挥了巡察“利剑”的震慑作用。 (刘 松)
柞水县“四个紧盯”为脱贫攻坚保驾护航
去年,商洛市柞水县纪委紧盯扶贫领域腐败问题,强化措施,突出重点,努力为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保驾护航。
该县紧盯责任落实。把扶贫领域监督执纪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对在脱贫攻坚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查处不力、隐瞒问题不报、“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既追究直接责任又追究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紧盯纪律作风。成立了12个专项整治督导组和4个明察暗访组,由县级领导带队,巡回镇办部门和村组、贫困户家中,收集党员干部在脱贫攻坚中违纪线索,对于苗头性和情节较轻的问题进行教育整改,对于构成违纪的问题及时进行查处。紧盯重点环节。紧盯与群众切身利益相关的落实国家惠农政策的扶贫、民政、社保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全面开展排查梳理工作,对发现的问题线索,逐一核实调查。紧盯问题查处。紧盯扶贫救济、低保医保、危房改造等扶贫领域的腐败问题,组织精兵强将,集中查处、速办快结。去年以来,全县立案查处扶贫领域腐败问题27件,结案2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26人,移送司法机关1人。 (明晓东)
周至县公开选调纪检干部充实纪检监察队伍
近日,西安市周至县在全县范围内公开选调纪检监察干部,充实县纪委机关和派驻纪检组干部队伍。
本次选调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原则,采取公开选拔的方式开展。对报名条件、资格审查、监考人员、阅卷人员、考试时间、公示时间、及考察原则等一系列工作都做了严格的规定。
具体选调工作由该县纪委牵头,组织、人事、财政、教育部门负责对报考人员的基本信息进行审核。同时,邀请西安市纪委编写考题、组织阅卷,县委组织部、周至七中教师共同监考。经过笔试和面试,最终20名来自全县各个机关以及乡镇的基层公务员脱颖而出。
目前,该县纪委正在组织对20名入围人员进行考察。 (张 游 王 莉)
勉县多措推动镇(办)纪委建设
去年以来,汉中市勉县着力夯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基层基础,推动镇(办)纪委组织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取得较好效果。一年来,镇(办)纪委共立案97件,结案9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7人。
该县优化队伍强素质。严格镇纪委人选把关,把政治坚定、能力强、素质高的年轻干部选拔到镇纪委班子,全县18个镇(办)纪委书记单设,人员配备三人以上。规范设施强支撑。加强各镇纪委纪律审查工作区建设,设置了镇(办)纪委办公室、信访室(举报中心)和标准化谈话室。配备安装专用电脑、影像监控设备。健全制度强保障。制定、完善了镇(办)纪委及班子成员工作职责和点名接访公示牌、纪律审查工作纪律规定、信访举报、谈话室管理和安全制度等管理规定,规范了工作程序和措施,为提升执纪审查水平提供坚强制度保障。聚焦主业强执纪。落实纪委书记专职专责要求,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严肃查处,有效保障和维护了群众利益。 (张晓燕 雍 平)
千阳县严查扶贫领域腐败问题
2016年以来,宝鸡市千阳县纪委精准发力,强化对扶贫领域的监督执纪问责,以正风反腐新成效切实提升群众认同感和获得感。
该县突出执纪问责,强化案件查处。成立3个督查组,对脱贫攻坚、农机具补助和农村太阳能热水器安装情况进行专项巡察,通过抓“小官、小案、小事”核查问题线索72条,立案查处26人,训诫15人,收缴违纪资金4万元,查处侵害群众身边腐败问题数量同比下降了55.4%。突出谈话提醒,推动自查自纠。通过开展民主生活会、“支部学习会”等活动由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科室负责人、重点岗位人员以及村组干部进行提醒谈话120余人次,发现问题82个,整改落实73件,自查上报违规金额2.13万元。突出信访举报,广泛收集线索。利用民情直通车下访,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实行带案下访、定点定人接访,建立扶贫领域信访举报台账,收集意见建议38条,排查问题线索13条,立案查处8件,训诫党员干部8人。 (李晓青)
蒲城县联动机制惩“蝇贪”
去年以来,渭南市蒲城县纪委坚持把纪律挺在前面,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各级纪检组织共受理信访举报328件次,立结案16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67人。
该县健全线索排查机制,前移关口。各镇、部门纪委每月排查一次问题线索,向县纪委报告线索排查及处置情况。对连续3个月未上报问题线索的5个单位、漏报和瞒报问题线索的13个单位、信访件办理滞后的2个单位予以全县通报;两次对基层“四风”和腐败问题“零线索”、查办案件工作滞后的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集体约谈。建立综合研判机制,并联处置。县纪委牵头抓总,定期综合研判,加强沟通协作;规范线索移送机制,明确审计、信访、法院、检察等成员单位需移送的7类问题线索,每月“零报告”例行移送;对重大案件成立联合办案组,对涉嫌违法的,交由司法机关先行介入调查,结果共享、并联处置。司法机关先后向县纪委移交问题线索33件。构建统筹办案机制,攥指成拳。打破镇、部门“条块分割”,结合县直部门包联工作,统筹整合镇和部门纪检力量,组建了4个协作区、8个联动组办案。由县纪委副书记分头挂帅、县纪委常委包抓指导,有效破解了基层力量不足、质量不高等问题,先后查办较为复杂案件13起。 (李海鹏 王 勇)
太白县严防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发生
去年以来,宝鸡市太白县纪委监察局紧盯扶贫领域关键环节,精准执纪监督,做到“六个坚持”,以严明的纪律为打赢脱贫攻坚战提供纪律保障。
该县坚持约谈提醒常警钟。在规范约谈、精准约谈、力求实效上着力,对相关镇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先后约谈提醒15人(次)。坚持拉网暗访常督查。先后组织2批次专项督查,查“庸懒散浮拖”行为,查识别贫困户闯“九条红线”行为,查吃拿卡要行为,查优亲厚友行为,查虚报冒领骗取扶贫资金行为。坚持畅通渠道早受理。建立县、镇、村“三级联动”信访举报网络,完善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和信箱窗口“三位一体”的举报体系,共受理处置相关群众举报17件次。坚持常态问责严惩处。制定《太白县脱贫攻坚责任追究暂行办法》,明确16种追责情形,立案查处脱贫攻坚领域案件55件,党政纪处分40人,诫勉谈话15人。坚持问政评议促整改。将各镇和部门承担扶贫包抓工作的人员岗位作为“万名群众评议服务岗”必评岗位,实施末位黄牌警示;举办《百姓问政》电视节目2期,跟进督办热点难点问题16件。坚持曝光问责传压力。采取召开全县大会、党内文件通报和微信、网站曝光等方式,对全县查处的3起典型案例予以通报曝光。 (刘 勇 李新建)
镇巴县“晒低保”接受群众监督
近日,汉中市镇巴县民政局牵头抽调工作人员组成工作组,通过进村入户的方式,对各县19个镇1个街道办的城乡低保工作进行了检查,全面了解低保对象真实家庭收入状况。
该县采用县镇联审的方式,对全县12726户22209人城乡低保对象逐户层层审核审批,并将最终批复名单以村为单位统一制作成喷绘,在全县160个村23个社区公示栏进行长期公示。重点对低保对象的户主姓名、保障人口、保障标准、家庭住址等基本信息进行公示,同时开设县、镇两级低保经办机构监督举报电话,广泛接受群众监督。
针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县镇两级分别建立工作台账,及时调查处理。对超出低保标准的家庭坚决予以清退,将符合低保条件的困难家庭及时纳入保障范围,对发现的问题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并督促整改,确保低保工作“真公示、公示真”。 (张兴陆 王 瑞)
石泉县推行村干部及直系亲属享受惠民政策公开制度
近日,安康市石泉县制定出台《村干部及直系亲属享受惠农惠民政策带头公开实施办法》,严密“封锁”村干部在优亲厚友中的寻租空间,从源头上遏制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发生,从而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
《办法》对带头公开对象和公开内容作出明确规定。带头公开对象为村(社区)实职干部及其直系亲属,公开内容包括享受本村(社区)低保、扶贫、移民搬迁、危房改造、贫困补助及慰问、救灾救济、种粮直补、退耕还林、农业综合直补、土地复垦、计生奖励扶助、临时救助等12项惠农惠民政策情况。《办法》就公开程序、职责划分和责任追究等内容也进行了具体规定。 (石泉纪)
眉县强化信访跟踪管理提升信访办结质量
去年以来,宝鸡市眉县纪委采取有力措施,强化信访件跟踪管理,积极落实信访举报督办工作,有效提升信访举报工作水平。目前已下发督办函5份,对1名基层纪委书记进行了督办约谈。
该县严格管理提效能。建立线索管理台账,按信访线索来源、性质进行分类登记、梳理、汇总,并进行科学筛选、分析评估、移交转办,实行动态销号管理,确保信件流转清楚、全程留痕。跟踪督办提效率。每月滚动式排查,对当月信件实行电话催办,对两月到期未办结的信件,下发督办函限期办理。对督办三次或积压未办结信件过多的单位进行约谈,并在全县予以通报,倒逼责任落实。加强指导提水平。坚持每月对基层的信访件办理情况进行检查指导,对办信工作中存在的程序不到位、经验不足、能力欠缺等问题进行现场指导。严格审查提质量。对下转信访件要求件件上报结果,并附调查证据和谈话笔录,由信访室进行认真审核,对调查不清楚、证据不确凿、处理不到位的,要求重新调查上报,严把线索调查审核关,确保问题查清、内容查细、线索查实,着力提升办信质量。 (孙乃凤)
吴起县挺纪在前严惩“蝇贪”
去年以来,延安市吴起县纪委聚焦主责主业,挺纪在前,严惩蝇贪,切实维护群众利益。
该县从严传导压力。牢牢抓住主体责任“牛鼻子”,出台责任清单,由县委常委逐一签字背书,并督促各级各部门层层分解、逐级认领。县级领导及县纪委班子成员深入基层全面开展“全覆盖式”专项检查,把责任压紧压实到基层。共查处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案件2件,诫勉谈话2人;对11个单位实施“一票否决”;实施任前廉政谈话和廉政法规考试148人,诫勉谈话(约谈)30人。从严立规守纪。围绕防止“四风”反弹、隐身变异,紧盯重要节点,下禁令、搞暗访、抓整治、发通报,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6起,给予党政纪处分3人,诫勉谈话4人,点名道姓通报3起3人。在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中,约谈、通报、问责50个单位(窗口)。从严惩治腐败。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各类信访举报123件,立案96件,给予党政纪处分95人,移送司法机关2人,挽回经济损失119.3万元。对26户涉及违规施保的低保户予以纠正,清退不符合政策扶贫户457户1084人。(张世斌)
镇安县“三步联动”纠“四风”
去年以来,商洛市镇安县通过强化预防、日常督查、严惩重处,三步联动推进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该县落地生根、取得实效。
该县注重教育,坚持源头预防“不松手”。共开展纪律作风培训132场次、讲廉政党课45场次;利用“栗乡清风”微信平台发布《廉洁自律准则》等党内法规、宣传信息24条;县纪委廉政信息平台向全县科级领导干部发送廉洁过节提醒短信500余条;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4期13件。加强督查,发现问题“不缩手”。累计派出检查组21个,组织明察暗访8次,参与市纪委明察暗访活动6次,发现问题线索125个,督促33个单位清退违规发放的福利、加班费等违纪资金40余万元。严查重处,强化问责“敢出手”。先后核查问题线索170个,立案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案件13件,对13名党员干部给予了党纪处理,对6个单位班子集体实施了作风纪律约谈。 (刘方健)
编辑:马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