疏忽“小问题” 自毁人生路——云南广电网络集团原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建又案例剖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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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国家法律法规当儿戏,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却叫嚣:“不就是一点小问题嘛!”但也正是这些所谓的“小问题”,一步步断送了这名省属国有企业“一把手”的前程。

王建又,云南广电网络集团的原“当家人”,自诩为“网络帝王”,把集团当成自己的“独立王国”,把企业当成自己的家业,独断专行、任性妄为,以权谋私、贪图享乐,妄想成为纪律之外、不受监督的“特殊党员”,最终一步一步滑向腐败深渊,精心编织的“帝王梦”终成“南柯一梦”。

2016年9月20日,王建又因严重违纪并涉嫌违法被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其涉嫌犯罪问题线索也被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诱惑让他迷失方向渐入歧途

大学毕业后,经过自己的不懈努力和组织的关心培养,王建又从一般干部逐渐成长为副处长、处长,44岁就步入厅级领导干部行列。然而在其走上领导岗位之后却放松了学习、放松了世界观改造、放松了党性修养,人生观、价值观渐渐偏离了正确的轨道。有着30年党龄的他却对封建迷信近乎痴迷,不信马列信“大师”、不问苍生问鬼神、把“风水大师”的指点当成护身符;沉溺于纸醉金迷、灯红酒绿的生活,不坚守党员领导干部道德底线,严重违反生活纪律;今年5月被组织调查前,他多次与他人串供、订立攻守同盟对抗组织调查,严重违反政治纪律;接受审查期间,还故意向专案组提供虚假情况误导取证方向……其党性原则、道德防线渐渐丧失、崩塌,最终在腐化堕落的道路上越走越远。

正如他在悔过书中写到的“随着思想蜕变,我为人民服务的意识淡薄了,服务“金钱”的意识却增强了,在金钱的诱惑下,我一天天丧失了共产党员的爱民之心、为民之隋。”

事不关己,高高挂起。王建又对昆明某广播电视网络传输有限公司等7家民营企业存在的违反云南省发展改革委有关规定,擅自提高有线电视基本收费标准,侵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坐视不管、不闻不问。他还插手干预广电集团下属企业广电地产公司5号片区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招投标工作,组织5次虚假招投标,让其事先确定的某公司中标成为总承包商,结果该公司在开发建设中,违规施工,仅开工1个月就造成424户房屋受损变成D级危房,受损面积达35041.68平米,造成直接经济损失2.8251亿元。

权欲让他不管不顾任性妄为

腐败的实质是权力腐败,失去监督和制约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一身兼任广电网络集团的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三职的王建又,把云南广电网络集团当做自己的“独立王国”、“专属领地”,独断专横,大搞“一言堂”。在党委会上经常搞个人说了算,从不让其他班子成员反对发言,即便党委会有了不同的声音,为体现党委会意见的一致性,王建又还指使办公室人员随意更改党委会记录。有时甚至故意绕开持有反对意见的班子成员召开党委会。为达到个人目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企业内部的监督制度对他来说形同虚设。

省委明确规定,单位一把手不能直接分管干部人事,但王建又对规定置之不理,独揽人事大权,违规任用干部。

1993年王建又与无正式工作的谭某相识。在王建又帮助下,谭某在2006年8月被聘为报业集团房地产公司副总经理(非正式员工)。2009年7月至2015年2月,在王建又的“特殊关照”下,短短6年间谭某就从非正式员工,摇身变为一名享受正处级待遇的省属国有企业干部。

为官一任,造福一方。作为云南广电网络“领头羊”的王建又,本应把主要精力放在发展云南广电网络事业上,但他却致力于发展地产项目,不顾其他班子成员的反对,一意孤行个人决定成立云南广电地产公司,喊出了“用副业养主业”的口号,把集团的大部分资金投入地产项目,造成主营业务资金短缺,最终由于广电地产公司经营管理不善,受其影响,广电网络集团负债率由原来的不到50%,急剧上升到现在的71%,集团发展面临沉重的负担。在国家大力推进“三网融合”战略机遇期内,云南广电网络集团错过了最好的历史发展时机。

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王建又不收敛、不收手、不知止,我行我素,顶风违纪。2013年至2015年,身为广电网络集团“一把手”的王建又,无视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要求,以每人每年8000元的标准,在元旦、春节、中秋等节日期间为干部职工发放过节费。2015年1月,王建又主持召开财经会议以绩效考核奖名义,把过节费分摊到每个月,与工资一起发放,妄图规避审计。

2009年在担任广电集团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后,他认为配给自己的公务用车档次低,不够气派,遂指示集团下属某企业购买一辆价值110余万元的奥迪Q7越野车专供其使用。直到2013年12月,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出台一年后,王建又才归还了这辆超标“座驾”。

钱欲让他无所畏惧以权谋私

随着职务的提升和工作岗位的变动,获取金钱,贪图享受慢慢占据了王建又的思想,他平时所思所想的就是如何捞钱,如何快速地获得更多财富。对金钱的极度贪婪,让王建又把手中的权力变成了谋取私利的工具,大肆以权谋私、疯狂敛财,最终沦为金钱的奴隶,走上了违纪违法的道路。

2003年上半年,王建又任报业集团副总经理、副社长期间,帮助报业集团黄某从春城晚报编辑部调到广告部并负责地产版块内容,王建又收受黄某送的5万元现金;2004年,王建又将黄某调至报业集团地产公司任副总经理,收受黄某送的10万元现金;2006年,王建又提名黄某接任地产公司总经理一职,收受黄某送的10万元现金……。据统计,王建又前后共收受黄某73.6万元,其中现金48.8万元,为其购买房产出资的24.8万元。

私欲的极度膨胀,让王建又从一开始收受一两千元礼金时的忐忑不安,发展到单次主动向下属索取100万元巨额钱款时的理所应当。

2011年1月,王建又得知建设银行有一款理财产品可以获得较高收益时,便安排下属谭某并以谭某名义代为购买。该款理财产品起售价是150万元,他在转账给谭某50万元后要求谭某为其垫付余下的100万元。2012年6月该款理财产品到期,基本没有盈利,王建又要求谭某将购买理财产品的150万元全部拿给自己,并向谭某许诺将来会给他更多的平台和机会。谭某在王建又赤裸裸的索要下,除将王建又自己50万元转账给王建又,还将自己当初为王建又垫付的100万元也转账送给了王建又。

王建又一边受贿,一边把手伸向公款。2010年,重庆广电局牵头邀请四川、贵州、云南共同出资拍摄电视连续剧《解放大西南》,该剧播出后,获得了较好的市场收益。2012年1月,云南广电网络集团收回投资拍摄电视剧的500万元公款,并收到24万元的投资收益款。王建又当时便对投资收益款打起了歪主意,指使财务人员将其中的20万元投资收益款取出供其私用,还再三叮嘱财务人员想办法将账目做平。

经调查,王建又自2006年担任云南日报报业集团副总经理以来,多次受贿、索贿共计240余万元,贪污公款20万元。在王建又的“示范”效应下,广电集团内部在其任职期间,收送礼金、礼品一度蔚然成风,正常的工作关系遭到破坏。

多行不义必自毙。凭借努力走上领导岗位的王建又,最终还是没有挡住金钱诱惑,在金钱面前背弃了党性的原则,违背了为官的初衷,偏离了人生的轨道。在纪律面前,再深刻的忏悔,再伤心的懊悔,再痛心的后悔,留下的只能是一个令人惋惜的叹号。编辑:韩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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