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以来,渭南市潼关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突出监督执纪问责,扎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共处置各类问题线索136件次,同比增长7.1%;立结案96件,同比增长15.6%;党政纪处分110人,同比增长86.4%;挽回经济损失76.98万元,不敢腐的成效初步显现。
坚持“三管齐下”,营造廉洁从政好氛围
一是抓教育,早提醒。在全县广泛开展以两部《准则》、三部《条例》为重点的党规党纪学习教育活动,组织全县3000余名党员干部集中观看了《永远在路上》《打铁还需自身硬》等警示教育专题片,编发《潼关县党员廉洁自律学习资料汇编》5000余册,制作了《面对诱惑,你该如何选择》等4条廉政公益广告和1部微视频,对拟提拔调整的7批134名科级干部进行任前廉政法规考试。针对党员干部出现的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实施约谈提醒,共警示训诫64人次。对10名乡科级干部和3起违规违纪典型案件进行了实名通报,在全县党员干部中形成强大震慑。
二是抓制度,强监督。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廉政谈话、离任阳光交接等制度。其中登记备案个人重大事项45人次,党政“一把手”阳光离任交接66人次,45名科级领导干部、82名机关工作人员、116名村级党员干部就个人婚丧喜庆事项分别向县纪委和所在单位、镇(办)做了报告,1个镇、4个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就如何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在纪委全会上进行述廉述责,对24个县级部门机关的“廉政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规范检查,有效遏制公款吃喝行为。
三是抓防控,促廉政。坚持以统一思想为前提,以夯实“两个责任”为关键,突出重点单位、重点环节、重点领域,按照“责任落实到岗、风险防控到岗、制度建设到岗”的要求,认真查找廉政风险点,共查找出三级廉政风险点1215个,确定风险负责人1007人,编制廉政风险管理目录125份。同时建立完善考评机制,把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部署,充分运用专项检查、重点抽查、日常检查、年度考核等多种形式,进行考查评估,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完善“三个机制”,构建作风建设新常态
一是完善政风行风群众评价机制。深入开展“规范执法、优质服务”创评活动,“面对面三公开”民主评议政风行风24场次61个单位,民主评议基层站所138个,电话满意度调查干部作风9次。大力开展县镇村三级便民服务中心规范化创建活动,逐步实现三级联网,办理各类便民服务事项64794件,受到省市领导和办事群众的广泛好评。在全县继续开展“走村入户、问计于民”活动,437条群众所提意见建议得到落实解决。
二是完善干部作风常态化督查机制。紧盯春节、五一、中秋、国庆等重大节庆假日,瞄准“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做到明察暗访、随机抽查、交叉检查和个别约谈相结合,先后开展各类明察暗访160多次,下发通报6期,诫勉谈话86人,行政警告3人,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9人。集中开展了两轮公务消费支出专项检查,共检查6个镇(办)、8个县级单位,发现支出明细不全、超标准超范围发放津补贴等6类问题,发出整改函25份,党政纪处理5人,进一步促进了各单位公务支出行为廉洁高效。
三是完善了作风建设考核机制。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治“四风”纳入目标责任制管理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把考核结果作为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以县委、政府名义对创评活动先进单位进行表彰,将排名在三个序列(行政执法部门、综合管理部门、双条管部门)后两名且得分在80分以下的列为重点整改部门,其主要负责人受到县纪委约谈。对落实县委、县政府部署的工作不力、效能不高的2名部门责任人进行约谈,警示训诫5名科级干部,党纪政纪处分5人,调离工作岗位2人,促进了党风政风和干部作风进一步转变。
狠抓“三个环节”,坚决惩治基层“微腐败”
一是坚持有案必查,信访办理“零积案”。持续聚焦“群众利益”,紧盯“农村村组、城乡社区、民生行业、基层部门”,严查“突出问题”,回应“强烈问题”。畅通问题线索收集渠道,有效发挥信访举报、12388投诉举报电话、“潼关清风网”信访民情直通车举报栏等渠道收集问题线索,并在6个镇(办)“百姓之家”悬挂信访举报民情直通车举报箱。截至目前,信访举报直通车共接访群众27人次,转办、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诉求14件。对梳理排查的问题线索建立台账,统一编号登记,分流处置。对信访矛盾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和上级批转的问题线索,实行挂号交办、跟踪督办、限时办结、办结销号管理,确保有诉必理,有案必查。共督办、催办问题线索96件(次)。
二是加大协作力度,纪律审查全覆盖。坚持县委统一领导、纪委组织协调、镇(办)党委(党工委)和纪委(纪工委)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县镇村三级联动,形成整治基层违纪问题联动工作机制。鉴于相关人员工作变动的实际,在全县范围重新建立查办案件协作区,将110个县级部门、双条管单位以及6个镇(办)分别整合成6个和2个查办案件协作区,实行月通报制度、纪委常委包联督办制度,县纪委班子成员每月至少1次深入各自联系点,指导督促基层纪委开展纪律审查等工作,共启动办案协作区5次,查办案件5件。抽调2名镇纪委副书记上挂县纪委学习锻炼,直接参与巡察和纪律审查工作。
三是层层传导压力,高压惩腐不松劲。先后出台了《潼关县纪律审查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试行)》《纪律审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将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纳入目标责任考核,与纪检干部办案津贴相挂钩,形成奖惩机制。同时强化问责追究,对镇(办)党委(党工委)、纪委(纪工委)整治工作组织领导不力、不认真、走过场,出现“四风”和腐败问题听之任之,或者压案不报、有案不查,甚至袒护包庇的,严肃问责,决不姑息。截至目前,全县纪检监察机关查处侵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38件,给予党政纪处分38人,对5起典型案例进行通报曝光,有力地维护了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强化问责追究,先后对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2名镇党委书记、执纪审查工作进度缓慢的4名镇纪委书记、副书记实施了约谈。(作者系潼关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编辑:马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