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在全县成立县、镇(办)脱贫攻坚领域信访举报中心,畅通问题反映渠道,为助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形成上下联动机制。
明确机构职责。县脱贫攻坚信访举报中心设在县纪委监察局,各镇(办)脱贫攻坚信访举报中心设在镇(办)纪委。主要受理处置群众来信、来访、来电、网络舆情、上级批转涉及全县脱贫攻坚领域贫困户精准识别、产业就业扶持、移民(脱贫)搬迁、生态补偿脱贫、医疗救助扶贫、教育扶贫、危房改造、社会兜底保障、扶贫资金管理兑付、项目审批、工程招标等信访问题线索,上下联动,分类处置,直查快办,确保及时解答群众疑虑和查处扶贫领域违规违纪问题。
明确工作任务。一是各镇(办)迅速成立脱贫攻坚信访举报中心并悬挂牌子,及时印制本镇(办)的《脱贫攻坚举报中心公告》,并在本单位和辖区内村(社区)醒目位置长期对外张贴公示,利用网络、广播、手机等多渠道宣传公示,使群众广泛知晓。落实人员认真接待群众来电来信来访,积极解答群众政策咨询,及时初核调查问题线索,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二是规范问题线索处置程序,各镇(办)脱贫攻坚举报中心对受理的群众信访问题,建立脱贫攻坚问题线索排查处置专项台账,每月将上月台账报县脱贫攻坚信访举报中心,逐件对账,做到上下统一,准确无误。三是对受理的群众信访问题和批转的信访件,要及时对反映的问题进行全面初核调查,依纪依规处理到位,并按时限要求反馈办理结果。及时向实名举报人回复处理结果,认真听取意见,做好息诉罢访和稳定工作。四是做好县脱贫攻坚指挥部服务大厅与县举报中心对接工作,对受理的案件线索经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领导阅批后集中及时报送县举报中心;县举报中心接待的群众政策咨询类问题积极引导告知到服务大厅受理解答,对受理的重大案件线索在报告纪委主要领导的同时报告脱贫攻坚指挥部办公室主要领导,共同研究安排处置。
明确工作要求。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要高度重视人民群众对脱贫攻坚工作的意见建议和情况反映,充分认识成立脱贫攻坚举报中心,是当前开展脱贫攻坚工作的迫切需要,是掌握全县脱贫攻坚工作社情民意的重要渠道,是解决人民群众实际问题的重要举措。二是注重宣传引导。加大对脱贫攻坚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认真为群众宣传政策、解答问题、排除顾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充分调动广大群众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引导群众合理合规真实反映问题、表达诉求。三是严肃通报曝光。脱贫攻坚信访举报中心工作人员在接待受理群众咨询,处理群众反映的信访问题时,出现态度冷漠、推诿扯皮,敷衍了事,作风漂浮的,一经查实,将依纪依规追责,全县通报批评;对在脱贫攻坚领域出现的重大违纪问题和典型案例,及时在媒体曝光,警示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杜绝侥幸心理。 (张晓燕 王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