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关于在全国各地推开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方案》,部署在全国范围内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探索实践,完成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组建工作,实现对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监察全覆盖。
《方案》强调,党的十九大对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作出重大决策部署。在总结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改革试点工作经验基础上,在全国各地推开改革试点,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重大战略举措,对于健全中国特色国家监察体制,强化党和国家自我监督具有重要意义。在今年底明年初召开的省、市、县人民代表大会上产生三级监察委员会,使改革与地方人大换届工作紧密衔接,有利于加快改革步伐,确保改革有序深入推进。
《方案》指出,党中央决定,北京市、山西省、浙江省继续深化改革试点,其他28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市、县三级监察委员会,整合反腐败资源力量,完成相关机构、职能、人员转隶,明确监察委员会职能职责,赋予惩治腐败、调查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权限手段,建立与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的协调衔接机制。
《方案》要求,要加强党对试点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试点地区各级党组织要担负起主体责任。试点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对试点工作负总责,成立深化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小组,由党委书记担任组长。试点地区纪委要细致谋划、扎实推进,做好试点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具体落实。各有关单位要各司其职、协调配合,确保如期完成试点任务。
(新华社)
《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12月起施行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日前签署国务院令,公布《机关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管理条例》,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1988年9月22日发布施行的《楼堂馆所建设管理暂行条例》同时废止。
《条例》对机关、人民团体新建、扩建、改建、购置楼堂馆所作出严格限制,明确规定不得建设培训中心等各类具有住宿、会议、餐饮等接待功能的场所和设施,禁止以技术业务用房等名义建设办公用房或者违反规定在技术业务用房中设置办公用房。
《条例》规定,对机关、人民团体建设办公用房,要严格项目审批,强化资金管理,对属于禁止建设或者建设必要性不充分、建设资金来源不符合规定、建设内容或者建设规模不符合建设标准等情形的不得批准建设;办公用房项目应当按照审批机关核定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投资概算进行设计、施工;办公用房项目的建设资金由预算资金安排,不得挪用各类专项资金、向单位或者个人摊派、向银行等金融机构借款及接受赞助或者捐赠等。对机关、人民团体维修办公用房,要严格履行审批程序,执行维修标准,禁止进行超标准装修或者配置超标准的设施。
《条例》明确,机关、人民团体有未经批准建设办公用房、办公用房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不符合规定等违法建设行为的,根据具体情况责令停止相关建设活动或者改正,对所涉楼堂馆所予以收缴、拍卖或者责令限期腾退,对负有责任的领导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条例》还对建设楼堂馆所的信息公开、监督检查等作了相关规定。
在严格限制和规范机关、人民团体建设楼堂馆所的同时,《条例》明确,财政给予经费保障的事业单位和人民团体以外的其他团体建设楼堂馆所,参照适用本条例。
(新华社)
中央办公厅编辑出版
《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1949年10月-2016年12月)》
近日,经党中央批准,中央办公厅编辑出版《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1949年10月-2016年12月)》。《汇编》共收录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260件:包括1949年10月至2012年6月期间出台,经过集中清理后继续有效且向社会公开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2012年7月至2016年12月期间出台,现行有效且向社会公开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汇编》由法律出版社出版。
这是我们党历史上首次对新中国成立以来现行有效且向社会公开的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系统汇编。《汇编》集中反映了60多年来我们党加强党内法规制度建设所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对于党员干部群众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深刻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坚强决心,进一步坚定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具有重要意义。《汇编》的公开出版,对于加大中央党内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公开力度,夯实“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基础,促进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尊规学规守规用规,具有重要推动作用。
(新华社)
山东:设立省市县三级扶贫领域监督专线举报电话
为深入推进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山东省纪委、山东省20个脱贫攻坚重点县(市、区)及所在市纪委于2017年10月30日18时设立并开通24小时专线举报电话9600112,方便群众举报。
专线举报电话重点受理对扶贫款动脑筋、伸黑手,抓精准扶贫作风不实、敷衍塞责的,贪污挪用、截留私分,优亲厚友、虚报冒领,雁过拔毛、强占掠夺,以及以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对待扶贫工作、做表面文章,弄虚作假、阳奉阴违,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线索。
同时,山东省纪委还建立纪检机关、巡视巡察机构、审计机关以及扶贫机构等相关职能部门问题线索移送查处机制,工作人员接到专线举报电话反映的问题线索后,快速进行分类处理、流转、摘报、交办督办,对群众反映强烈、问题严重、典型性强、久拖不决的,实行挂牌督办或直接查办,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编辑:马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