潼关县:“六个突出”聚焦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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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反腐新形势下,潼关县纪委坚持把纠正和严肃查处基层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突出抓牢六项举措,将党风廉政建设“聚焦点”投向基层。2015年以来,查处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违纪案件19起,给予党政纪处分19人,移送司法机关1案1人,让基层和群众感受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力度和成效。

突出压力传导,让失责必问成为常态。2015年以来,修订完善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实施方案》和《“两个责任”追究办法》,对主体责任30种情形、监督责任的8种情形分别追究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签订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目标任务书142份、监督责任目标责任书41份;对6个镇、64个县直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函48份。2016年年初向各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纪委、纪工委)下发了2016年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要求切实履行好监督责任,把查处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作为今年的重要工作任务。在县纪委十六届七次全会上,对粮食局、司法局、审计局等14个纪律审查工作不力的单位进行大会通报批评,通过失责必问,积极扭转基层被动工作格局。

突出制度治党,让权力规范成为常态。认真落实党员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廉政鉴定、廉政谈话、离任阳光交接等制度,自2015年以来科级干部报告个人婚丧事项40人次,农村(社区)干部向所在镇、部门报告个人婚丧事项105人次,离任阳光交接44人次;继续推进村(居)民监督委员会制度落实,进一步完善了村(居)干部述职述廉制度,并加强村民监督委员会的考核工作,考核结果与岗位补贴发放相挂钩,提高了监督实效;2015年初制定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监督工作的意见》,把全县党政领导干部以及镇、部门工作人员和农村“三委会”人员全部纳入监督范围,全年共查找三级廉政风险点1215个,确定风险负责人1007人,编制廉政风险管理目录125份;建立完善了科级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向纪委全会述廉述责制度,2015年共有2个镇、10个县直部门主要负责人进行了公开述廉述责;加大对各镇、各单位“三公”经费管控情况的专项督查,在2015年底的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10个单位因“三公”经费问题被通报点名曝光并限期进行整改,9人因“三公”经费问题被分别给予党政纪处分。为进一步加强对“三公”经费的长效监督管理,今年3月出台了《潼关县“三公”经费管理办法》,明确了内部控制流程和风险防控措施,确保“三公”经费科学配置、合理开支。

突出主责主业,让严格执纪成为常态。2015年开通了“纪检监察信访管理系统”、“12388信访举报网站”、“潼关县网上信访信息系统”,要求6个镇全面深化领导干部挂牌群众点名接访制度,设置镇便民服务中心直通车举报窗口,公开信访举报电话,畅通群众诉求渠道。紧盯节点,综合运用明察暗访、交叉检查、随机抽查、专项治理等方式,持续整治各种面上的顶风违纪行为,截至目前共开展明察暗访118次,给予党政纪处分58人。从2015年8月起,在全县建立并推行了查办案件协作区制度,将全县6个镇划分为2个案件协作区,101个县直部门划分为6个办案协作区,每名纪委常委包联1个镇、10个部门,定期梳理问题线索,重点督办、限期办结。2016年出台了《潼关县纪律审查工作年度考评办法(试行)》、《纪律审查工作定期报告制度》,严肃查处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小官、小案、小事”,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

突出抓早抓小,让“咬耳扯袖”成为常态。2015年5月组织全县100余名科级领导干部赴富平监狱接受警示教育。11月举办了“倡廉洁、树新风、扬正气、兴潼关”反腐倡廉主题演讲大赛,在全县唱响了反腐倡廉正气歌。中央颁布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以后,县纪委及时组织3000余名基层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并进行专题知识测试。强化对村组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2015年以来,6个镇相继举办了新任村(居)干部廉洁从政培训班,受教育干部100余人。积极开展廉政文化进农村、进站所、进家庭活动,目前已建立廉政文化广场5个,廉政文化街2条。有效发挥杨震廉政教育基地以及新拍摄的《潼关杨震:“四知”拒金清白传家》家规专题片等廉政教育资源,定期组织各级党员领导干部参观观看学习。在信访举报、纪律审查、监督检查、述职述廉、“走村入户问计于民”等工作中,注重收集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015年以来共下发整改提醒函65份,及时进行“咬耳扯袖”,防止小问题演变大问题。

突出正向激励,让担当有为成为常态。注重关心、爱护和支持基层干部干事创业,重视正向激励,推动基层干部敢为能为。坚持全县纪检监察干部每月220元办案津贴纳入财政与工资同步发放到位,确保基层纪检监察干部能安心工作。在今年3月17日的纪委全会上,对在2015年度全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国土局等10个先进单位和10名先进个人以及在纪检监察系统目标考评中成绩优异的桐峪镇纪委等8个先进集体和8名先进个人进行了表彰。对作风过硬、政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纪检干部,及时向县委推荐,予以提拔重用,2015年9月份以来,先后有1名镇纪委书记提拔为镇人大主席,3名部门纪检组长转任为卫生、教育、物资行业办等部门的副职,2名委局监察室主任分别转任到县级部门、镇党委担任重要职务,2名纪检干部被提拔为副科级监察员。

突出督促指导,让规范履职成为常态。加大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力度,截至目前已清理和退出各类议事协调机构58个,54个部门派驻了纪检组,派驻机构基本实现了全覆盖。规范了镇纪委书记和县直部门纪检组长工作分工,确保纪检监察干部集中精力抓主业,做好本职工作。完善了镇纪委书记、部门纪检干部定期向县纪委常委会汇报重点工作制度,要求村级党组织书记定期向镇党委汇报群众身边腐败问题自查情况。今年3月份下发了《关于加强县纪委常委包联镇、县级部门(单位)、双条管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意见》,每名常委包联1个镇和10-15部门,盯紧靠上,全程指导,做好审核把关和督查工作。认真落实纪律审查工作责任制、限时办结制和案件办理约谈制度,对全年未发现问题线索、自办案件为零且被上级部门通报的,同时采取组织调整和纪律问责双处理。 (作者系潼关县委常委、纪委书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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