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截留扶贫款45.1万元,已挪用10.35万元用于集体开支”,这是8月22日早,咸阳市泾阳县纪委在安吴镇马家村用不到30分钟时间锁定的违纪事实,“秒杀”了一个向扶贫资金伸手的“蝇贪”。
为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今年来,泾阳县纪委紧盯扶贫领域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成立6个检查组深入一线走村入户开展扶贫领域整村推进、移民搬迁、产业化扶持项目资金专项检查,打通基层正风肃纪“最后一公里”。
聊天拉家常,30分钟实现突破
8月22日早,泾阳县纪委第一纪检监察室2名工作人员来到安吴镇马家村村委会。
“今年咱县里的精准扶贫工作咱们村是哪个县级部门包抓的,都为群众办了哪些事,咱们这里目前还有什么困难吗?”调查组的问题引来了马家村党支部书记刘建华的兴趣,东家长西家短,刘建华开始和调查组人员话起了家长里短。
“那么请问咱们村这几年都享受了哪些国家扶贫领域的项目,请详细给我们说说关于项目申报、审批、实施、检查验收等环节村里都是如何进行的,资金去向呢?”突然地话锋一转,刘建华猝不及防,开始语无伦次,含糊措辞。调查组人员敏锐地感觉到,这其中必有问题,于是开始了步步紧逼地询问与耐心细致地开导,30分钟后刘建华的心理防线被突破了,说出自己在2014年、2015年县扶贫办的蔬菜大棚保温帘和贫困户养鸡产业扶贫项目资金上,截留了45.1万元,已经支出10.35万元,用于村老年活动中心建设和其他村务开支,下余资金仍在村集体账户上。当场刘建华将12.08万元现金和存折交给了县纪委调查组人员。
走访调查,48小时取证谈话
根据支部书记刘建华的交代,县纪委工作人员便迅速开始了对马家村2014年涉及蔬菜大棚保温帘补助的40户群众和2015年涉及养鸡产业扶持的38户群众进行了入户走访调查。
经查,2014年国家对蔬菜大棚保温帘补助资金为每户0.75万元,40户合计30万元;养鸡产业扶持补助资金为每户0.5万元,38户合计19万元。两项合计49万元。经刘建华提议该村三委会研究通过,待扶贫款拨付到群众粮补卡后,由各组长向大棚保温帘补助户每户收取0.7万元,向养鸡产业扶持户每户收取0.45万元,共计收取45.1万元由村两委会统一管理用于村上公益支出,同时各组长每人有1000元的辛苦费,只给群众每户留500元。为了验收通过,刘建华动员有大棚的群众购置了大棚保温帘应付扶贫部门检查。就这样,国家给贫困户拨付的补助款被村干部硬生生地截留挪用了。
六名村干部,72小时立案处理
经过调查组人员48小时日夜兼程地入户走访,调查核实,2014年马家村蔬菜大棚保温帘补助项目和2015年养鸡产业扶持项目资金截留挪用的问题,涉及人员包括马家村党支部书记、村主任、文书、监委会主任以及各小组长10余人,其中党员6名。由于对该案件查处快、准、狠,涉案的10名人员均认识到自己的错误,在调查一开始就将截留的扶贫款45.1万元全额上缴县纪委。泾阳县纪委在取证充足的第一时间便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有关规定,对村党支部书记刘建华等6名违纪党员进行了立案调查。同时,对非党员的村组干部建议由安吴镇政府予以处理。县纪委第一时间将追缴的45.1万元违纪资金及利息0.165万元上缴县财政。
安吴镇马家村截留挪用扶贫资金的案件,是近几年来泾阳县纪委用时最短、突破最快、收缴违纪资金最多的一起侵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典型案件。该案件的严肃查处,为全县的“村官”再次敲响了“警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