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级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所肩负的主体责任是全面的、直接的、首要的,作为县委书记,必须增强政治敏锐性,认清形势、把握重点、弘扬正气。
认清形势,把好思想“方向盘”。落实党委主体责任,要始终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牢固树立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是本职,抓不好是失职,不抓是渎职的意识,强化集体领导、书记第一责任人的观念。要进一步强化县委牵头抓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职能作用,始终扭住工作关键、社会关注、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统筹安排和精心部署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坚持定期听取党风廉政和反腐败工作汇报、及时研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坚决做到县委主体抓、强力推,身体力行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扎实深入开展。作为党委“班长”,面对当前涉腐面不断扩大、涉腐人员不断增多、案件性质越来越恶劣的现状,不能再抱有等、拖、混的思想,更不能有事不关己的想法,必须协调各方,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要敢于揭盖,严防小问题长成大案件。要通过建立健全制度,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要完善制度、认可制度、敬畏制度、遵守制度,让全县的干部在制度的约束和保护下大胆地抓发展、谋事业。
把握重点,种好主体“责任田”。如何抓好党委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我认为应该体现在惩处和预防的各项重点工作中,做到两手抓,两手硬。
一要强化责任意识。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关键要明确“谁主管、谁负责”,做到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构完善的责任体系。党委班子要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党委书记要认真履行好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做到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其他成员要根据工作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起主要领导责任,每个乡镇和部门党委(党组)对本乡镇、本部门负责,通过签订责任书这种层层分解全年工作目标的形式,按照《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分工》的要求,将党风廉政目标责任制落实到位、责任到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廉政工作格局,切实做到“一岗双责”,形成众人拾柴火焰高,千斤重担人人挑的良好局面。
二要选好用好干部。国以人兴、政以才治,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事关党和国家事业的兴衰成败,事关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也是党委主体责任的一个重要方面。选准用好一个干部,可以鼓励一大批;错选错用一个干部,就会挫伤一大片人的积极性。特别是如果用人不公,让跑官要官、投机钻营者得利,就会使干部对党组织失去信任,进而使党的事业受到伤害,败坏党风政风。因此,用人腐败是最大的腐败,老百姓对此深恶痛绝。作为党委第一责任人主体责任,一定要把好这个关口。在实际用人中,我们认真贯彻“岗位选人、事业用人、事业淘汰人”的用人理念;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拓宽选人用人视野,积极推进“基层一线选任干部、层层多渠道推荐干部”的用人途径;注重干部多岗历练和实践能力,注重发挥干部特长和优势,注重干部实绩和社会公论公认;采取竞争性选拔、基层一线锻炼、县乡交流等方式,实现人岗科学配置,因人因岗施任,形成了靠人品、靠实绩、靠公论使用干部的良好风气,把群众公认、埋头苦干的人用起来,不让老实人吃亏,做到选贤任能、用当其时、知人善任、人尽其才。
三要强化监督制约。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强化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体系作出了专门部署。突出党委主体责任,必须加强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建立一套科学、严密、配套完备、有效管用的制度体系。通过探索,我们创新了一述双评、党员领导干部述责述廉述效、任中经济责任审计、离任前廉政谈话等制度,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并加强对执行制度的宣传教育,不断增强党员干部执行反腐倡廉制度的意识,形成不敢腐的惩戒机制、不能腐的防范机制、不易腐的保障机制。在运用制度的同时,还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有机结合起来,更加注重发挥纪检、组织、监察、审计、财政等专门机构的监督职能,发挥新闻舆论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重点环节和关键领域的监督,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全程监督,充分利用党务、政务、财务和其他领域办事公开,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四要保障案件查办。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是一个有机的结合体。党委在平时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推进中,要主动加强与上级纪委的沟通联系,共同推动“三转”要求在县纪委的贯彻实施,切实解决好纪检监察机关牵头过多、分工过宽等问题,确保纪委能够集中精力抓好监督主业。在案件查办时要按照“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支持县纪委独立办案、依法办案,切实为纪委打虎拍蝇撑腰壮胆。对责任落实中出现的落实不力、落实走样、拒不落实等失职行为,要支持纪委真问责、严追究。要通过治庸问责,解决不作为问题;通过执纪问责,解决乱作为问题;通过整风问责,解决慢作为问题;通过反腐问责,解决反向作为问题。要通过监督问责的扎实开展,保证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群众利益维护到位、不正之风整改到位。同时,要采取多种方式,着力强化对纪检监察机关的内部监督、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要通过有效的监督约束,促进纪检监察干部秉公执纪、勤政廉政,保持“党的忠诚卫士”的良好形象。
弘扬正气,当好廉政“带头人”。在工作中,党委班子的廉洁与否,直接关系到单位形象和为民服务的质量,而党委班子的导向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主要负责人的行为。作为县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一把手”,要加强自身建设,提升个人修养,带头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讲正气、树新风,带头践行《廉政准则》,做廉洁从政的带头人,牢记“吏不畏我严,而畏我廉;民不服我能,而服我公”。要本着对人民负责、对自己和家庭负责的态度,坚持以上带下,身体力行,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做,要带头开展检查,推动规定落实,坚持求真务实、坚持密切联系群众、坚持勤政廉政和坚持艰苦奋斗新风,不断用个人魅力带动班子队伍,感染党员干部。 (作者系中共黄龙县委书记)编辑:刘 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