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 河:做好“三转”答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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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白河县纪委监察局共受理群众来信来访96件次,初核131件,分别同比增长166%、158%;转立案6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71人,分别同比增长216%、161%。

成绩的取得是该县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关转职能、转作风、转方式“三转”要求最直接的反映。面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新形式、新要求的考题,白河县纪委监察局认真做好执纪监督问责的答卷,理清思路,破解难题,不断提高执纪监督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解题——扎实推进“三转”,加强执纪监督

2014年初春,春寒料峭,白河县纪委监察局会议室里的讨论却热火朝天。

“纪委工作四面出击,必然导致职能泛化、力量分散,贯彻落实‘三转’要求,是强化监督问责的难得机遇,要抓紧这一机遇,推进纪委工作职能之变、方式之变、作风之变。”在推进“三转”工作讨论会上,该县纪检监察干部对“三转”工作有了更加清醒的认识。

该县从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开始,在原有的81个议事协调机构中,取消或退出72个,保留或继续参与9个,精减率达到89%,理清职责,坚决把不该管的工作交还给主责部门。同时,对内设机构进行调整,新设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等案件查办科室,充实办案力量,突出主业主责。

执纪监督从一个个小事抓起,从贺卡、月饼、会员卡小处入手,不搞面面俱到“大而空”,积小胜为大胜。党员干部打牌赌博得到有效遏制,大操大办奢靡之风有所收敛,公款大吃大喝、公车私用、公款送礼基本杜绝。“三公”经费同比下降24.3%;调整清退办公用房1408平方米,合署办公495人。

全面加强纪检监察干部作风建设,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带头严格遵守纪律规定,真正做到情况明、数字准、责任清、作风正、工作实。对履职不到位的4名纪检干部进行严肃处理,用铁的纪律打造过硬队伍。

点题——落实主体责任,力促责任归位

白河县委书记陈晖在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指出:“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牢记使命、不负重托、敢于担责。”

如何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该县先后4次召开县委常委会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次县委全委会进行专题部署。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细化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由县委主要领导负总责,将责任明确到牵头部门和参与部门,并将其作为纪委监督和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制定了《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意见》和《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的实施办法》,严明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层层传导压力。对“一岗双责”履职不到位的实施责任追究7件12人,其中追究主体责任5件8人,追究监督责任2件4人,以严厉的责任追究确保责任落实。

专题——严格纪律问责,抓好作风建设

“白河县某镇派出所所长在放假期间驾驶公车外出,有公车私用嫌疑。”在接到群众举报后,该县纪委立即着手调查。

白河县纪委监察局出台了《作风建设明察暗访工作实施方案》,构建常态化明察暗访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四风”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打好作风建设“持久战”。采取现场督查、走访群众、电子取证、倒查发票等多种方式先后组织开展了明察暗访60余次,发出通报20期,通报单位121个次,问题46个次,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21起,处理39人,其中给予党政纪处分15人次。

“通过这次约谈,让我知道了在查办案件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今后工作有压力,但思路更加清晰。”因办案不力被该县纪委常委会约谈的一名镇纪委书记这样说道。该县把案件查办做为纪检干部履行职责的重要考核指标,始终保持查办案件的高压态势,着力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一批损害群众切身利益的“苍蝇”纷纷坠地。

在抓好案件查办的同时,坚持抓早、抓小、抓苗头,针对腐败易发高发的关键领域和重点岗位,加强源头治理,通过廉政防控事前约谈、诫勉谈话等方式,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打招呼早处理,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2014年,该县约谈镇、部门负责人100余人次,诫勉谈话43人次。编辑:马海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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