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川市纪委紧扣四个环节提升办信质量
铜川市纪委在办信接访中紧扣线索受理、分类处置、督办审核、考核考评四个环节,突出“全、快、实、公”,办信质量大幅提升,受到基层干部群众好评。去年以来,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共受理信访举报309件,同比增长24%。初核435件,同比增长105.1%。立案查处113件,同比上升73.8%。
铜川市纪委建立了以来访、来信、电话、网络“四位”一体的信访受理平台,使线索受理更加通畅,群众举报更为便利。对投诉举报“一窗式”受理,细化办理方式。科学分析研判规范处置,高效回应群众关切。连续三年全市批转要结果信访案件占比年均增长31%。建立建账销号、定期通报、集体会商和跟踪协办等“四项”信访案件督办制度,实现监督查办常态化,确保群众举报件件有落实。建立健全考评奖惩机制,公正评判工作成效。 (段 润)
延长石油集团狠抓作风建设不放松
去年以来,延长石油集团紧紧围绕企业实际情况,将规范公车使用、落实接待清单和廉政灶制度作为重点,通过日常监督、专项巡查等多种形式加强监督检查,进一步促进党员干部作风转变。
延长石油集团纪委结合教育实践活动,深入了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从作风纪律、公车使用等方面入手开展明察暗访,对存在工作作风问题的7个单位22名职工进行处理曝光,通报了6个单位中秋期间车辆管理问题,对14名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进行了问责。今年重点对公车管理、公务接待、履职待遇和业务支出等规定执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公务用车管理方面,在节假日车辆封存的基础上,将周末也列入其中,要求除值班和生产经营急需车辆外,所有车辆一律封存。公务接待方面重点抓好“廉政灶”和接待审批清单制度的落实,内部公务接待一律在职工餐厅就餐,并交纳就餐费用。同时,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审查重点,对顶风违纪者及所在单位党委、纪委一并进行问责,并进行通报曝光,加大震慑力度,让“四风”问题无处藏身。 (延石纪)
金台区对举报违纪行为进行奖励
日前,宝鸡市金台区纪委出台《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实名举报奖励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该《办法》共十二条,分别对举报对象、举报方法、受理范围、限时办理、奖励办法等内容进行了明确。
该《办法》以本区域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为举报对象,以违规公款吃喝、公款旅游、违规配备使用公务用车、违规发放津补贴或福利、违规收送礼品礼金、大办婚丧喜庆及其它问题为举报内容,通过开设专用举报电话,利用金台纪检监察网“风纪曝光台”栏目及来信、来访等方式,多措并举,拓展举报渠道;《办法》对受理举报工作的职责要求、举报人的权利义务进行了明确规定,对举报内容、举报人的信息实行严格保密制度。对经举报查实的问题,实行“一案一奖”,并运用网上银行支付的方式兑现奖励,切实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魏军贤 王生军)
“签字背书”为长武县纪检工作注入新动力
今年以来,长武县纪委监察局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严格“签字背书”制度,为纪检工作注入新动力。
该县出台《纪检监察工作“签字背书”制度》,在涉及线索收集、案件查办、监督检查等重要工作的调查核实当中,把“签字背书”作为一项强制执行内容,谁负责调查核实,谁就必须签字背书,一旦发现内容与事实不符,严肃追究签字人责任。县纪委监察局在调查案件时,加入提醒和调查对象“签字背书”环节,在问询前对调查对象进行责任提醒,记录在卷;在问询结束后,签字确认,督促调查对象强化责任认领意识,实事求是回答问题。同时,在缩短办案时间、提高工作效率、减少取证对象接触面的要求下,县纪委监察局对取证对象进行案件保密“签字背书”。截至目前,2名取证对象因泄密被追究责任,并在全县点名道姓通报曝光。 (张晓瑜)
华县通报三起违反作风建设典型案例
为认真履行监督责任,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防止“四风”问题的反弹,近期,华县纪委监察局对违反作风建设三起典型案件进行通报。
一是杏林镇计生办干部刘亚利上班期间擅自离岗。给予刘亚利行政警告处分,对负有领导责任的杏林镇计生办主任王春朝行政警告处分、分管计生工作的人大副主席薛宏斌警示训诫谈话。二是瓜坡镇干部马俊朝、赵华荣两人在值班期间擅自离岗,吝建平、赵玉香违反单位工作纪律。给予马俊朝、赵华荣、吝建平、赵玉香四人行政警告处分。三是县政务大厅工作人员付媛在上班期间玩手机,给予付媛行政警告处分,给予政务大厅副主任王栋警示训诫谈话。
通报要求全县各镇、各部门要从通报的这几起事件中吸取教训、引以为戒,狠抓单位工作纪律。同时要举一反三,坚持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切实增强自律意识,严格遵守纪律作风各项规定,持之以恒地抓好作风建设。 (华县纪)
千阳县多措力促《论述摘编》学习运用
近日,千阳县把学习运用《习近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论述摘编》作为各级党委纪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的具体措施和政治任务来抓,采取多项措施促进《论述摘编》学习运用活动。
县委周密部署。在县委中心组学习(扩大)会上,专题安排了学习运用活动,并将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要论述列入今年县委中心组学习内容,定期开展学习交流活动。县纪委精心安排。县纪委为全体县级领导和全县纪检监察干部配发了《论述摘编》。专门下发《通知》,要求各镇、县级各部门要采取“三统一”抓学习,做到“四个结合”促运用。各级落实迅速。各镇,县级各部门为党员领导干部统一购买了学习资料,坚持每周开展一次廉政教育专题活动,交流学习心得,推动了学习运用活动层层跟进。 (高润杰)
靖边县纪委严查东坑镇一村委违纪案件
近日,靖边县纪委对发生在东坑镇四十里铺村的一起典型违纪案件进行了严查快办。对村支书、主任、会计三人的违纪问题作出了严肃处理。
东坑镇四十里铺村主任曹玉才、村支书李克俭、村会计李汉岐违反安居工程补助对象上报程序,召开村支两委会议确定安居补助对象;截留村委移民搬迁补助款,用于支付村委开支;村支两委不召开任何会议,三人擅自决定将四十里铺村幼儿园无偿承包给一村民;虚报套取账外管理补偿款用于村委开支。
对上述违反党内纪律的行为,县纪委经调查核实,研究决定撤销李克俭村党支部书记职务、给予村会计李汉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建议东坑镇党委政府依法罢免曹玉才四十里铺村委主任职务。并将此案作为典型案例向全县214个行政村进行了实名通报。(靖边纪)
富县构建“信访网络体系”显成效
近期,富县纪委通过构建“信访网络体系”,第一时间收集纪检监察信访举报信息,及时有效预防部分群众越级上访和集体上访的问题。
构建基层信访信息网络。确立以纪工委监察员、乡镇纪委监察室主任、村级监委会主任或委员为本部门本乡镇本村的信访信息员,形成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信息网络体系,及时反馈所辖乡镇单位的信访动态,为妥善处理信访案件赢得了时间。坚持定期排查调处机制。对信访信息中呈现出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经常性排查,发现不稳定因素,按照谁负责谁调处、分级管理逐级呈报的要求,及时解决,及时上报。建立月梳理月汇报制度。由专人对信访信息进
行分类登记,每月进行一次分析排查,从中找出热点、难点、重点问题,确定信访工作重点,报送纪委主要领导,领导阅批后反馈给各相关部门予以解决。 (刘红艳 贺显玲)
陇县严格规范违纪案件通报曝光行为
近日,陇县纪委修订出台《关于违纪案件通报曝光工作规定》,着力推进违纪案件通报曝光规范化、常态化。
《规定》明确了通报曝光的违纪行为、通报发送范围以及对全县党员干部的纪律要求。提出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作风纪律建设、公车管理制度规定以及公款吃喝,庸政懒政、吃拿卡要,给群众办事中拖延刁难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公开曝光。对顶风违纪、情节严重、性质恶劣的违纪违规行为,严肃追究责任。截至目前,全县先后开展作风督查23次,下发通报3起,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任军平)
勉县对县直部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考评研判
近日,勉县纪委对59家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考评研判,截至3月底,对落实主体责任中存在问题的部门(单位)发出整改意见书39份,提出书面建议75条。
为深入贯彻落实“两个责任”,勉县制定出台《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实施方案》、《纪检监察组“五个一”工作制度》等制度,对部门党风廉政建设中涉及的“三重一大”决策事项,采取会前知悉、会中列席、会后跟进的方式进行监督。对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纪律建设、作风建设、中层以上干部廉洁从政和工作效能等情况采取月巡查、季联系,年测评等方式,通过听取汇报、民主测评、个别谈话、查阅资料实时掌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动态信息”,对出现的苗头性问题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使得部门党委(党组)落实“主体责任”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不断提高,对推进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柏 鹏)
汉阴县纪委多措并举加大查办案件力度
今年以来,汉阴纪委采取得力措施,切实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截至目前,共初核线索56件,了结48件,转立案8件,结案 4件,给予党政纪处分4人。
该县纪委通过各种会议和文件,组织纪检监察干部深入系统学习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安排部署查办案件工作。积极参与配合省市纪委办案,选派2名干部分别到市纪委办案一线和机关跟班学习。举办为期3天的全县纪检监察干部培训班,将查办案件工作作为培训的重中之重,邀请省市纪委领导专家授课,通过专家讲授、现场观摩、专题研讨、现场测试等形式提升查办案件的工作能力。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定期召开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相互移交线索。县纪委每月定期召开案件线索集体排查会,重要案件线索随时排查,逐件综合分析评估,提出排查意见。对排查的案件线索,确定包案领导、案件主办人、协办人、督办人,实行机关全员办案,同时完善激励机制。 (沈还忠)
平利县网上公示“廉政账户”增强反腐力度
近日,平利县纪委在中国农业银行平利营业部开设了“中国共产党平利县纪律检查委员会廉政资金专户”,并将银行账户在县内各大网站公示,在县电视台、城区各类电子显示屏等位置滚动播放。
在现实生活中,公职人员、村“两委”干部等因各种原因难以直接拒收或难以退回的各类现金,都可直接向县廉政账户自行存入,并打印存款证明。对于个人或单位收受的礼金及礼品、实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自收到之日起一个月内可交到县纪委,由县纪委财务室工作人员登记后,向上交人开具《廉政金缴纳证明》。其中上交的实物、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商业预付卡等由县纪委联合工商、税务、物价等相关部门按照标准进行折价后统一缴入廉政账户。
廉政账户由平利县纪委负责廉政账户的监督和管理,每月末与银行对账、统计,每季度集中结算缴入国库。同时要求,纪检监察机关和银行等相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上交人员个人信息和廉政账户相关信息,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批准不得查询廉政账户。确需查询的,必须征得县纪委同意。 (王晓军 魏 欣)
子洲县发挥“巡查利剑”作用促进主体责任落实
近日,子洲县研究制定了《党风廉政巡查工作实施方案》,同时成立了县委常委、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党风廉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了县纪委。全年共安排两轮巡查,重点对2014年度政风行风测评各序列最后一名的部门单位和全县目标责任考核排名后两名的乡镇(办事处)进行巡查。
日前,该县党风廉政巡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已向首轮巡查对象的县司法局和卫生局,分别送达了巡查通知。两个巡查组将分别通过召开动员大会“述廉”、个别谈话“问廉”、深入群众“访廉”、对照资料“查廉”、整理反馈“督廉”的方式,对被巡查单位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纠正损害群众利益、推动源头治腐、信访工作、管班子带队伍做表率和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等六方面的内容展开集中巡查,促进被巡查单位主体责任的落实。 (李亚雄)编辑:马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