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修正案拟规定:对重大贪污受贿罪犯可采取终身监禁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近日开始第三次审议的刑法修正案(九)草案,因重大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或将受到终身监禁。
草案规定,对犯贪污、受贿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在其死刑缓期执行二年期满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
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表示,对贪污受贿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特别是其中本应当判处死刑的,根据慎用死刑的刑事政策,结合案件的具体情况,对其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依法减为无期徒刑后,采取终身监禁的措施,有利于体现罪刑相适应的刑法原则,维护司法公正,防止在司法实践中出现这类罪犯通过减刑等途径服刑期过短的情形,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中央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建立
近日,中央批准建立中央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中央书记处书记、中央办公厅主任栗战书主持召开联席会议第一次会议并讲话。
栗战书强调,建立中央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制度,搭建一个统一、权威、高效的跨部门会商协作机制,有利于统筹推进中央党内法规建设各项工作,汇聚各方面智慧和力量,提高党内法规制定质量,推动党内法规的实施和执行。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履职,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为加快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作出贡献。
中央党内法规工作联席会议在中央书记处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研究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统筹协调综合性中央党内法规制定工作、推动已出台中央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等。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中央办公厅法规局。
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以下简称《巡视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切实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巡视工作条例》。派出巡视组的党组织及巡视机构要严格依照《巡视工作条例》开展工作,认真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巡视利剑作用。被巡视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要自觉接受巡视监督,积极配合巡视工作,认真抓好整改落实。有关机关和职能部门要按照《巡视工作条例》规定,积极为巡视组开展工作提供信息、人员、专业等支持。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刻理解《巡视工作条例》精神,切实提高党章意识,严格遵守党规党纪,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中央巡视工作领导小组要抓好《巡视工作条例》的贯彻落实,适时对《巡视工作条例》实施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各项规定要求落到实处。
最高法:把法院审判执行人员以案谋私等作为查处重点
近日,最高人民法院召开全国法院警示教育视频会议。会议强调,要坚持以零容忍态度惩治司法腐败。要坚定不移高举反腐利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切实做到查处腐败无禁区、无特区、无盲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发现多少查处多少,决不姑息养奸,决不法外施恩。要把法院领导干部滥用职权、贪
污受贿、权钱交易和审判执行人员以案谋私、枉法裁判作为查处重点,要从严查处在当事人、代理人和法官之间充当诉讼掮客的行为,以最坚决的态度破除任何形式的“潜规则”,以最坚决的行动斩断司法腐败的“利益链条”。
青海:责任制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重要依据
近日,青海省委办公厅印发《青海省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办法(试行)》,从检查考核对象、方式、程序、内容及结果运用等方面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做好进一步细化和明确,切实增强检查考核的科学性和规范性。
办法规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纳入全省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评价体系,作为对领导班子综合评价和领导干部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对评定为优秀等次的领导班子进行适当奖励;对评定为合格及以下等次的领导班子,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并由上级党委对其主要负责人约谈提醒或诫勉谈话;对连续两年评定为合格及以下等次的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对领导干部在民主测评中“差”票超过三分之一,经组织考核认定为不称职的要进行组织处理。
成都:开展首批专项巡察见面时间地点举报人定
日前,成都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派出8个巡察组,开展首批专项巡察,以切实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
按照巡察要求,各巡察组开展巡察,必须要通过媒体公布巡察组的联系方式,其中包括受理的巡察内容、办公地点、专门的值班电话、电子邮箱,并在办公地点的醒目区域设置专门的意见箱,以方便群众来电、来访,进行信访举报。
鉴于并非所有信访举报群众都选择到巡察组驻地进行举报,有些举报人因为存在一些顾虑,希望和巡察组人员单独见面。巡察组充分尊重举报人的意愿,采取对举报人保密原则,“时间和地点都由举报人定”。在多数情况下,这些举报人提供的是间接证据。对此,巡察组会详细了解举报人反映的情况,并对线索来源进行跟踪,顺着举报人反映的逻辑证据一一核实。
编辑:马海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