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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加强案件查办协作配合工作

为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小组职能作用,促进案件查办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和高效化,铜川市结合实际,出台了《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加强了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机关在查办案件中的协作配合。

《实施办法》从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协作配合、跟踪督办及纪律要求等五个方面,明确了纪检监察、审判、检察、公安机关等部门在协作配合工作中的具体职责,对所涉部门协同办案的程序及环节提出了具体要求。明确指出,在办案中违反协作配合或者违反办案纪律并造成严重后果的,按照规定对相关责任人给予组织处理或纪律处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张 华)

榆林市纪委监察局微网站开通上线

近日,榆林市纪委监察局对原有微信公众号进行了全面升级,建成“榆林市纪委监察局微网站”,该网站已正式上线运行,它是市纪委监察局官方门户网站适应形势任务需要推出的新媒体平台,是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发布、宣传教育、工作展示、互动交流、监督执纪的又一重要渠道。

榆林市纪委监察局微网站是市纪委监察局借助新媒体平台,助推全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创新之举,是全省首个纪检监察机关政务微网站,也是全市首个可以通过手机进行党纪条规在线学习的应用程序。网民在微信平台关注“榆林市纪委监察局”服务号到手机后,就可以通过图文并茂的方式,了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信息。栏目分为廉政要闻、工作动态、执纪监督、专题专栏、纪律审查、信息公开等6个版块。 (榆林纪)

眉县破解基层纪委办案难问题

今年以来,眉县纪委围绕“三转”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创新工作方法,着力解决基层办案难问题,实现了纪律审查数量、质量、效果大幅提升。1-8月份,全县纪检监察机关处置案件线索171件,立案105件,给予党政纪处分108人。办案数量同比增长176%。

该县纪委将全县8个镇,36个部门纪委(纪检组)分成6个办案协作区,成立办案协作区工作指导组,明确职能职责,制定管理措施,确保协作区组织得当、协作有序、运行高效。同时,建立县乡纪检干部“上挂下派”制度,每年从县纪委下派6人到各协作区指导工作,各协作区选派一人上挂县纪委跟班学习,增强基层纪检干部办案工作能力,解决基层纪委人员不足,本领恐慌的问题。

另外,该县还创新执纪监督方式,灵活纪律审查方式,对部门和乡镇纪委执纪不严、人员不足、人情干扰等问题,实行乡镇、部门交叉查案、联合查案、异地查案;对疑难复杂、上级下转和媒体曝光、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影响恶劣的,由县纪委直接查办。目前,县纪委直接办案27件,协作区共办案61件。 (孙乃凤)

秦都区着力化解农村信访难题

今年以来,秦都区下移重心,下传责任,从源头化解基层农村信访问题。上半年共查办农村党员干部违规违纪案件12件,党政纪处分18人。涉及土地管理、公款旅游、低保医保、假公济私等问题5 件,严肃处理9人。

强化责任意识,层层传导压力。区委与街办,街办与村、社区分别签订责任书,层层夯实责任。将重复、越级信访的化解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传导了压力。领导接访包案,化解疑难信访。对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信访问题实行领导包案责任制。目前,已成立5个包案小组对群众反映强烈的9件农村疑难复杂重复信访件进行指导调查。加强指导督办,提升办信质量。制定了《案件办理工作程序若干规定》,对案件的初核、立案、处理、移送等程序进行了规范。加强督促指导。落实“上挂下派”制度,通过以案代训、现场练兵等方法,提高了全区办信办案水平。 (秦都纪)

印台区多措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今年以来,印台区通过三举措,扎实推进农村党风廉政建设。

强化廉政教育。对10个镇办新当选的977名“三委会”成员进行廉政知识培训,开展廉政文化“六进”活动,通过公开廉政承诺、举办廉政晚会、赠送廉政书籍、任前廉政谈话等方式,增强勤廉意识。强化制度建设。完善村务及党务公开制度,全区106个村民监督委员会列席村“两委会”会议488次,提出建议98条,其中72条被采纳。开展了村“两委”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不断规范财务管理。强化正风肃纪。开展“信访民情直通车”活动,将警示训诫防线延伸到基层。今年以来,受理村组干部举报问题线索36件,立案10件,开除党籍4人,处分1人。 (辛美玲)

华县规范廉政专用账户管理工作

近日华县纪委监察局重新明确了廉政专用账户,规范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行为。

廉政专用账户适用于全县各级事业单位、国有及控股企业中的工作人员和农村、社区的工作人员、党员。上述人员及其配偶、子女、其他亲友或身边工作人员因各种原因未能拒收的礼金、现金(含有价证券、支付现金的等价款)以及其他不合法的收入和认为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收受的款项均可存入该账户。缴款人向廉政专用账户缴款必须实名存入,受理银行向缴款人提供的缴款凭证将被视为拒收礼金、现金的证据。

该廉政专用账户由县纪委监察局和银行共同实行专属保密管理,对缴款人姓名、缴款数额等信息予以保密。廉政专用账户只存入,不支取,按有关规定上缴国库,未经县纪委监察局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查询廉政专用账户。

按照有关规定,纪检监察机关在对违规违纪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前,当事人如数将已收受的礼金、现金等上缴华县廉政专用账户的(以银行提供的缴款凭证为准),可作为从轻、减轻或免予处分的情节。未按规定上缴、弄虚作假的,视为隐瞒和欺骗组织,作为从重、加重处分的情节。 (殷小明)

镇坪县规范国家公职人员为政行为

近日,镇坪县出台《国家公职人员“为政不为”行为问责实施办法》,整治“为政不为”行为。

《办法》所针对的“为政不为”行为指国家公职人员应当履职而不履职、不及时或不正确履职,由于执行不力、监管缺位、推脱责任、消极无为、效率低下、纪律松驰等问题贻误工作和产生不良后果的行为。今后贯彻中省市和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措施不得力、落实不到位,造成工作被动或者产生不良影响的;对县委、县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重点工程、重要工作及公开承诺事项等,缓落实、不落实,未按期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一系列行为将被追责。《办法》具体规定10种问责情形。

违反《办法》规定的将被采取责令作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责令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整工作岗位,责令辞职、免职、辞退等方式进行严肃处理或引咎辞职。 (镇坪纪)

绥德县标准化纪检办案区投入使用

近日,绥德县建成标准化纪检办案区并投入使用。办案区含谈话室2间、监控指挥室1间、办公室1间,休息室1间(含独立卫生间)。

按照省、市纪委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要求,今年初,绥德县纪委正式启动纪检监察标准化办案区建设项目,并以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办案区建设工作。办案区各室安装配备了红外线高清摄像头、电脑、打印机、液晶监视器、监控专用硬盘、网络数字硬盘录像机、消防器材、警报器、应急灯等硬件设施,确保监控区域不留死角,实现了办案过程全程全角度同步录音录像。同时,严格按照标准,对谈话室墙面、门窗、办公桌椅等实行全方位软包、吸音防护处理,地面铺设木地板。墙上悬挂了《谈话室使用管理规定》和《办案陪护工作制度》等办案纪律规定;制定了《谈话室使用申请表》、《谈话室使用登记薄》和《谈话室交接登记表》等相关表册;出台了《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的暂行规定》和《绥德县纪委监察局应对违纪违法党员干部谈话或调查期间安全事件应急预案》等配套方案。办案区日常管理工作由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负责。 (刘鹏飞)

凤县出台《党员干部“十不准”纪律规定》

凤县在近期召开的县委十四届九次全会上,针对凤县党员干部纪律作风实际,制定出台了《凤县党员干部“十不准”纪律规定》,这是凤县县委履行作风建设主体责任、抓制度建设的又一有力举措。

该纪律规定针对全县领导干部、公职人员、村组干部及普通党员,在普遍存在的现象或容易触犯的问题上做出了“十不准”的纪律规定。具体内容是:不准发表与中央路线、方针、政策和省、市、县委决策、决定相悖的言论,不信谣、不传谣;不准在贯彻执行上级和县委、政府决策部署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严禁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敷衍塞责、擅离职守;不准参与、煽动、支持或操纵上访及群体性事件;不准对重大工作问题不请示、不报告,搞“先斩后奏”或“斩而不奏”;不准任人唯亲、拉帮结派,搞小圈子;不准对组织隐瞒个人重大事项;不准用公款大吃大喝,禁止同城相互宴请;不准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禁止借机敛财;不准搞特权,以权谋私,侵占和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禁止以各种名义突击花钱、滥发津补贴、奖金及实物;不准参与赌博、封建迷信、邪教等活动,禁止传播不良信息和低俗文化。

对“十不准”纪律规定的贯彻实施,凤县纪委将按照重点举报、快查快办、严肃追究的原则进行处理,确保“十不准”切实落实到位,以促进全县党风、政风的持续好转。 (王淑丽)

柞水县深入开展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专项督查

日前,柞水县纪委监察局派出4个督查组,分别深入到全县9个镇办、84个部门开展专项督查,确保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及腐败问题得到及时解决。

该县制定了督查方案,抽调了县纪委三个纪检监察室和相关涉案室10余名干部,利用半个月左右时间深入开展专项督查。督查重点主要围绕县委、县纪委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深入纠正“四风”推动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四风”和腐败问题落实情况,采取座谈交流、实地检查、查阅资料三种方式进行专项督查。通过“一汇报、两交流、一反馈”等方法,重点了解案件查处、基层派驻机构改革情况,反馈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限期整改意见,并与镇办党委书记、纪委书记,部门党组书记、纪检组长签字背书。并深入到群众家中、田间地头了解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线索。同时,该县还通过严格追责约谈等措施,加大对督查发现问题的问责处理力度,确保群众身边“四风”及腐败问题及时查处。目前,该县通过专项检查,发现问题线索10起,处分并通报典型案件7起8人,形成了有力震慑。 (明晓东)

永寿县54名纪检监察信息员持证上岗

今年以来,永寿县强化措施,着力解决纪检监察信息“谁干”、“干好”、“留住”问题,进一步强化基层纪检监察信息员队伍建设。

该县建立全县信息员库,实行动态管理,对没有履行职责,不能及时上报信息的信息员及时予以调整。目前全县共有纪检监察信息员54人,已重新调整配优信息员3人。解决“谁干”的问题。定期举办培训班,邀请撰写信息经验丰富的同志授课;建立信息交流群,将部分有参考价值的信息上挂到群里,供大家学习参考;以老带新,对年轻信息员进行传、帮、带,加快培养优秀信息员的步伐。解决“干好”的问题。目前已举办培训班2期,召开座谈会3场次,累计培训信息员达200余人次。建立信息员关爱机制,优先为信息员提供提拔使用、业务培训、学习考察的机会。在信息员队伍中广泛开展树立典型和表彰活动,激发信息员工作热情,解决“留住”问题。 (赵晓雷)

合阳县推行普通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备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对普通党员干部日常行为的监管,唤醒普通党员干部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合阳县积极推行普通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备制度,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延伸到党组织的神经末梢。

制度针对普通党员干部的婚丧、喜庆、升学、乔迁等重大事项,要求村级一般党员干部向村支委进行报备,村支委根据事项具体情况向镇(街)纪委报备;村两委班子成员和镇(街)一般党员干部向镇(街)纪委进行报备;部门一般党员干部向部门纪委(纪检组)进行报备,同时镇(街)、部门纪委(纪检组)可根据一般党员干部报备事项的具体情况适时向县纪委进行登记报备,对报备的重大事项经各级纪委(纪检组)书面审核批准后方可进行。同时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定期对报备的重大事项派员进行现场监督,对检查存在有违反审批程序、隐瞒报备实情、大操大办等行为的坚决予以查处。目前,通过一般党员干部重大事项报备制度的建立,合阳县已逐步形成了事前有报告,事中有监督,事后有记录的常态化机制。 (合阳纪)

白河县纪委出台《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暂行办法》

近日,白河县纪委制定出台《问题线索管理和处置暂行办法》,加强对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防止问题线索失管、案源流失,加强和规范问题线索处置工作。

《办法》规定,按照查管分离原则,由县纪委案管室对不同来源的问题线索集中统一归口管理,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对发现的问题线索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向县纪委案管室移送。县纪委案管室由专人负责线索的签收登记、建立台账、排查筹备、安全管理等工作。县纪委书记、监察局长、分管案件副书记、常委和案管室负责人组成5人排查小组,每半月召开案件线索排查会议,按照拟立案、初核、暂存、谈话函询、了结五类处置方式,提出具体处置意见。并建立健全监督制约机制,对问题线索处置每个环节做到有审批、有着落、有反馈、有监督。 (邓启波)

长武县“警述评”助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有效落实

近期,长武县开展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双述双评”活动,促使基层党委、纪委“两个责任”有效落实。

“警”即警示教育。结合“双述双评”活动动员会,该县纪委选取群众身边的“四风”问题、腐败问题和农村干部易发多发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17起,逐镇(办)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进行通报,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人,筑牢广大党员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述”即双向述责。各镇(办)党(工)委、纪(工)委在向县纪委述责的同时,向全体镇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群众代表报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评”即双向评价。一方面是全体镇村干部、两代表一委员、党风政风监督员、群众代表根据述责对象的报告情况和平时掌握情况,对述责对象进行测评。另一方面是县纪委领导针对各镇(办)及所辖村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现场点评,并提出整治和改进的具体要求。

截至目前,该县纠正落实“两个责任”过程中存在的问题26个,群众对基层党员领导干部工作的满意度显著提升。 (张晓瑜)

山阳县电视访谈促“两个责任”落实

山阳县为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在县电视台开辟落实“两个责任”书记谈电视访谈专栏。

该栏目分两个层面同步进行,分别邀请部分镇(办)、县直部门党委(党组)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长)畅谈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的认识以及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具体措施,并面向公众作出承诺,引导群众参与,接受群众监督,切实增强落实“两个责任”的紧迫性和积极性。电视访谈从8月开播,每周1期,到12月底计划播出20期,目前已播出5期。与此同时,山阳县充分利用电视、网络、新媒体等方式多渠道宣传“两个责任”,并采取“一把手”讲廉政党课、县级领导到联系单位督促检查“两个责任”等措施,层层传导压力,逐级夯实责任,全方位构建“两个责任”工作格局,在全县营造了落实“两个责任”的浓厚氛围。 (李涛涛 何东)

宜君县多措开展警示教育活动

今年以来,宜君县严格按照省市纪委的要求,大胆创新,开展了形式多样的警示教育活动,不断夯实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思想道德基础,积极营造风清气正的廉洁从政环境。

开展“主体责任书记谈”电视承诺活动。目前已有8个乡镇(街道)、10个部门党委书记做了电视承诺,现已全部进入践诺阶段。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组织全县60余名县级领导和部分单位主要负责同志深入崔家沟监狱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查处情况及其教育警示的通报》。组织纪检干部观看警示教育片。组织全县纪检监察干部观看了由中纪委制作的警示教育片《决不能背离忠诚干净担当——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警示录》。开展廉政教育展板巡回展。在全县8个乡镇(街道)及县城巡回展出,充分发挥案件震慑作用。开展廉政短信周提醒活动。每周一期发送给全县600余名党员领导干部,使手机成为其随身携带的“廉政警报器”,时刻提醒他们廉洁奉公、严格自律。拍摄“廉政微电影”。廉政微电影《小官大贪》在宜君县五里镇西村综合服务中心石堡村成功拍摄。 (宜君纪)

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纪委多措构筑反腐防线

为进一步深化廉政教育,增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筑牢廉政防线,近日,西咸新区泾河新城纪委组织泾河新城管委会、泾河新城开发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全体中层及以上领导干部共70余人到陕西省富平监狱接受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泾河新城纪委成立以来,一直致力于构建“不想腐”的思想防线。加强阵地建设,充分利用官网、《泾河新城》和《泾河播报》等媒介平台,开设纪检监察专栏10余期,编发各类信息文稿60余条;灵活宣教方式,累计开展专题讲座、法制报告会、“观影促廉”等活动40余次,培训党员领导干部4000余人次;创新“五大文化”载体,建立起了以“廊道、楼道、室内、桌面、网络”等为主要载体的廉政文化宣教格局,累计悬挂廉政宣传标语30余幅、廉政展板24幅,摆放廉政桌签200余个,统一更换廉政桌面、廉政屏保40余幅。此外,在泾河新城管委会阅览室设立廉政阅览室,累计购买发放廉政书籍2000余本。 (泾河新城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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