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育监督执纪问责中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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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纪律建设,把守纪律讲规矩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纪律不严,从严治党就无从谈起”。王岐山同志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这些重要论述是强化纪检监察工作,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遵循。环保系统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必须结合实际,深刻学习领会,认真贯彻落实。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形势任务的迫切需要。当前,一些地方“四风”问题、腐败现象严重,政治生态恶化,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党的组织软弱涣散,党的纪律、规矩成为摆设,失去了约束力。纪律建设是治本之策,要有效减少腐败存量、遏治腐败增强,逐步实现从“不敢”走向“不能”、“不想”,就必须把纪律规矩挺在最前沿,筑牢纪律和规矩的坚固防线,从源头上阻断不正之风和腐败滋生通道,以零容忍的态度,治病树、拔烂树,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用严明的纪律和规矩砌起一道“防火墙”,堵住各种歪风邪气和腐败行为的发生。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全面从严治党是首要前提,是坚强保证。纪律是党的生命,是管党治党的尺子,落实全面治党要求,就必须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立起来,严起来,执行到位。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必须以严明的纪律来保证。教育、制度、监督等经常化的治本举措,必须依靠严明的纪律来保障,执纪有力,教育才有说服力,制度才有约束力,监督才有制衡力。没有严明的纪律规矩,没有对违纪问题的“零容忍”,全面从严治党就会成为“空谈”。要全面推进从严治党,就必须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用纪律和规矩约束、衡量党员干部的言行,管住大多数,驰而不息纠正“四风”等违规违纪行为,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纪律红线不可越,规矩要求不可破,严格用党章党规党纪对照要求自己。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是强化纪检监察工作的重要遵循。《党章》明确规定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是“维护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党章》规定清晰表明,维护党章党规,抓好党的纪律是纪检机关的本职所在。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实质就是要求纪检监察机关找准职责定位,聚焦主业主责,强化监督,从严执纪,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只有加强党的纪律建设,用纪律和规矩管住党员干部的大多数,把依规治党、严明纪律贯穿在执纪问责的全过程,才能推进党风廉政建设不断取得新成效。

把纪律规矩挺在前面,必须加强党章党规党纪教育

强化纪律建设,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最重要、最根本的就是要增强党员干部的纪律意识,从思想上绷紧纪律规矩这根弦,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纪律观念,做到心中有纪、心中有规、有心有责,心中有戒,自觉遵守党纪党规。

一是抓学习引导,重在知纪懂规上下功夫。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章》、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系列讲话精神,学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规定,学习延安精神等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通过系统学习,唤醒党员干部的党章党纪党规意识,使党员干部知道党纪党规的具体要求,明确哪些事能做,哪些事不能做,让党纪党规入脑、入心、入骨,做到思想上明明白白,行动上自觉遵守。

二是抓警示防范,重在遵纪守规上下功夫。组织党员干部观看纪律作风教育警示片,学习中央纪委、省纪委关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问题和环保部有关违纪违法典型案例的通报,剖析全省环保系统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的重点案件,用深刻、鲜活、典型的案例教育警示党员干部敬畏纪律,严守规矩。要通过警示教育,引导党员干部充分认识违纪违规的严重危害性,自觉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违纪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慎独、慎初、慎微、慎言、慎行、慎权,时时处处严格遵守党纪党规。

三是抓谈话提醒,重在严纪明规上下功夫。建立完善遵纪守规、廉洁从政常态化谈话制度,创新谈话方式,拓宽谈话范围,突出谈话重点,把握谈话节点,把纪律规矩立在前面,讲在前面,挺在前面,力求做到关口前移,未雨绸缪。坚持做到严明纪律规矩要求“五谈话,五在先”:对新任领导干部及时进行任前谈话,告诫在先;对新进环保系统的人员,及时进行岗前谈话,要求在先;对各级领导同志,经常进行谈话,提醒在先;对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进行谈话,预防在前;对有纪律作风问题苗头的同志,及时进行谈话,警示在先。通过各种形式的谈话提醒,引导党员干部切实筑牢遵纪守规的思想防线。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必须从严监督执纪问责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是严明党的纪律、严守党的规矩的根本保证,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主要职责所在。

一是突出执纪监督重点。要把监督的重点对象放在各级领导干部和现在在主要岗位且有可能提拔使用的干部以及掌握环保“八项权力”的重点岗位人员上;把监督的重点内容放在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和群众纪律、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上;把监督的重点节点放在特殊、敏感、关键时段上,不断延伸监督的触角,深入工作圈、生活圈、社交圈,形成全方位、立体式的纪律作风建设监督机制。

二是创新执政监督方式。把党内监督、行政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有机结合起来,采取全面监督检查与重点监督检查、日常监督检查与重要节点监督检查、明查与暗访相结合的方式,及时发现和解决纪律作风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注重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监管,抓早抓小,动辄则咎,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采取红红脸、出出汗、扯扯袖子、咬咬耳朵、警示谈话、纪律诫勉等方式早提醒、早教育、早纠正,防止小错酿成大错、小问题演变成大祸端。

三是注重执纪监督实效。监督检查要紧贴环保系统纪律作风建设实际,紧贴环境保护工作重点领域,紧贴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在严肃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上下功夫,着力在纠正“四风”突出问题上求突破,着力在打造为民务实清廉、忠诚干净担当的环保队伍上见实效。坚决纠正党员干部党性党纪观念和规矩意识不强,无组织、无纪律等问题,不断增强党性党规的执行力。

四是严肃查究违纪问题。加大纪律审查的力度,以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态度,严肃查处违纪问题,坚持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执行纪律没有例外,对违反党的纪律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对违纪党员干部,该处分的处分,该降级的降级,该通报的通报,该曝光的曝光,切实维护纪律规矩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强化纪律的刚性约束。通过严肃的执纪问责,让违纪者付出代价、受到惩处,让党员干部时刻牢记纪律和规矩是不可触碰的红线,严格按照党章党规党纪对照、约束和规范自己的言行。 (作者系驻省环保厅纪检组长)

编辑:弓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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