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中省纪委全会精神,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着力向基层干部的腐败行为亮剑,下大力气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但是,通过调研发现,当前,一些权力集中、资金密集的重点领域腐败问题高发频发,少数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还很突出,“小官巨贪”等腐败现象时有发生。
一、问题表现形式
(一)违纪问题的多样性。以2012年为例,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受理信访举报217件,其中涉及损害群众利益的信访件108件,占比49.8%;立案42件,其中涉及农村基层干部16件,占比38%。从涉案主体上来看,以农村基层党支部书记、村主任等群体为主;从涉案内容上来看,主要是以虚报冒领为手段,贪污项目建设、退耕还林、粮食直补等强农惠农资金。
(二)作案手段的隐蔽性。以2013年、2014年市纪委直接查办的印台区果业局原副局长许向峰收受贿赂、王益区棚改办原主任左凤兰骗取保障房等案件为例,违纪人员案发前长时间担任单位主要领导或为某一行业领域的行家里手,违纪行为持续时间周期长、案情较为复杂,作案手段主要表现为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所形成的独特条件,采取影响、暗示、授意等方式,规避监督,谋取利益,调查取证难,隐蔽性强。
(三)涉案领域的广泛性。主要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一是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增加群众负担。如:印台区金锁关镇袁家山村党支部书记孙拴成向建房群众收取风险“押金”案。二是征地拆迁补偿费发放不及时、不到位,损害群众利益。如:新区咸丰路办事处中老村党支部书记袁旭辉、文书古国正等人贪污土地补偿款案。三是基层干部在集体资金资产资源管理、使用、处置过程中,暗箱操作、以权谋私。如:宜君县彭镇西洼村党支部书记、主任刘新平侵占集体土地案。四是基层组织作风建设涣散,村务、财务、事务管理混乱。如:王益区七一路街道建乐社区违规收取低保户现金、用于发放中心户长加班补贴案。五是在落实低保等各项民生政策过程中,滥用职权,假公济私。如:印台区扶贫办副主任、红土镇原副镇长谢瑞芳骗取医疗救助和重特大疾病救助资金案。六是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克扣、截留、挪用和侵占强农惠农资金。如:耀州区小丘镇孟虎村原党支部书记王永红虚报冒领退耕还林款、粮食补贴案。
二、形成原因剖析
一方面,从违纪者主观方面分析。一是宗旨意识不强。放松了党性锻炼,在政策原则面前丧失立场、迷失方向,决策不合民意,做事损害民利。二是法纪观念淡漠。自律不严,为政不廉,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贪污贿赂、谋取私利,违法乱纪。三是受不良利益驱动。有的决策不民主、不透明、不公开;有的为了小团体和个人的经济利益违法乱纪;更有甚者搞一些政绩工程和面子工程,捞取政治资本。
另一方面,从客观方面分析。一是管理制度不健全。一些行业领域管理制度缺乏操作性,制度执行缩水走样,搞变通、打折扣,约束力层层递减。二是工作机制有弊端。表现在部门和派出派驻机构之间,检查指导、督促落实不到位;表现在部门和部门之间,职能不清、分工不明,协作配合不够,未形成一套科学合理、纠建并举的长效机制。三是监督机制不完善。基层执纪监督力量薄弱,存在着不会监督、不敢监督、也不想监督的现象。
第三个方面,就是在社会经济体制机制转型过程中,相关的法律法规制度不健全、不完善、不配套,为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滋生、发展和蔓延提供了生存空间。
三、治理对策建议
铜川市连续两年深入开展了基层干部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活动。核查处理违法违纪线索197件,给予党政纪处分68人,移交司法机关19人。通报曝光典型案件5起,引起社会舆论广泛关注。督促民政、发改、教育、财政等项目(资金)主管部门健全完善项目管理、资金拨付、监督验收等一整套的运作流程,从源头上纠正和防范损害群众利益问题的发生。
两年来,我们通过开展建设项目(资金)清理、案件线索排查等方式,注重发现问题,持续加大损害群众利益典型案件的查处力度,有效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突出问题的成功实践。对此,我们建议:
第一,加强教育引导,努力营造“不想腐”的舆论氛围。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牢固树立群众观点、践行群众路线,强化自律意识和他律意识,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深化纪律作风建设,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督促其认真执行农村基层干部管理的各项规定,做到正确用权、秉公办事、勤政为民。
第二,注重建章立制,编紧织牢“不能腐”的制度笼子。建立健全基层民主管理、财务管理等制度体系,逐步完善“村财村用乡监管、乡财乡用区监管”的具体办法。要针对履职过程中职能“缺位”“越位”和“错位”的问题,强化制度创新,推行对重大决策事项社会公示制度。转变监督方式,充分发挥网络等新媒体作用,拓宽群众诉求渠道,打造信访举报新平台。建立问责机制,对不认真执行制度、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行业和部门,公开通报、点名曝光;对搞“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严肃追责。
第三,专项进行整治,切实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重点治理医疗卫生、农村教育以及行政许可事项办件受理过程中的乱收费行为,加强对涉农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和标准的审核、监督。精心选题立项,开展集中整治,着力整治落实惠民政策缩水走样的问题,坚决整治农村“三资”管理、宅基地审批、征地拆迁过程中的暗箱操作、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第四,强化监督检查,形成维护群众利益的强大合力。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落实维护群众根本利益的主体责任,正确贯彻执行党的惠农强农政策,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履行“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职责,通过明察暗访、重点抽查等形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查处。
第五,严肃问责惩处,继续保持“不敢腐”的高压态势。重点查办区(县)直部门和镇村干部在土地征用、惠农政策落实、“三资”管理等方面损害群众利益的问题,并点实名进行通报、公开曝光。针对案件查办中发现的一些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分析原因,提出建议,纠建并举,防患未然。
编辑:弓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