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反腐倡廉教育,切实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使广大党员干部不断强化拒腐防变意识,自觉做到廉洁从政,近期,陕西省纪委制定印发《关于加强岗位廉政教育工作的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针对不同岗位、不同对象分类施教,以推动教育对象个性化、教育内容精细化、教育方式人性化,形成覆盖所有岗位、具有鲜明特色的廉政教育模式。
《意见》要求开展岗位廉政教育以各级各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主,面向全体党员干部,特别是涉及“人权、财权、事权”等关键岗位的党员干部。要坚持因岗施教原则,根据教育对象的特点和需求,因人施教,分层、分类、分岗施教,体现不同岗位的特色要求;坚持贴近实际原则,贴近不同岗位党员干部的思想、工作实际,寓教于理、寓教于行,使廉政教育更加入情入理、入脑入心,切实增强教育效果;坚持全员参与原则,让受教育者全面融入、充分参与和全程互动;坚持分级负责,把教育体现在从严管理干部的各项要求之中,形成分级负责、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在教育方式上,《意见》提出要抓好六项岗位廉政教育:一是抓好岗位日常教育。二是抓好岗位任职教育。三是抓好岗位示范教育。四是抓好岗位警示教育。五是抓好岗位风险教育。六是抓好岗位提醒教育。
《意见》要求,各级各部门要把开展岗位廉政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一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建立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负责,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宣传、人事等部门通力协作,业务部门各负其责的工作机制。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落实岗位职责和廉政要求,发挥示范带动作用。二要健全制度,有序推进,建立健全岗位廉政教育制度和相关工作机制,使之贯穿于业务工作的全过程,确保每个岗位上的干部都受到应有的监督制约和提醒教育;将教育措施贯穿于干部上岗、选拔、晋职、晋级的全过程,作为任前考核、岗位培训等的必修内容,实现岗位廉政教育的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三要注重结合,务求实效,把岗位廉政教育与各单位各部门业务工作紧密结合,贯穿到反腐倡廉建设的各个方面,与制度、监督、纠风、惩处、改革等惩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相结合,进一步发挥教育在整个反腐倡廉建设中的基础地位和作用。四要不断创新,积极探索,准确把握新形势下党员干部的思想动态和需求,把握不同岗位权力运行的特点,积极探索符合岗位特点的教育手段,综合运用党员干部喜闻乐见的教育形式,使岗位廉政教育更加形象、具体、生动,易于接受。五要加强督查,促进落实,把岗位廉政教育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范围,加强督查指导。对落实不力的,要采取批评教育等方式促其整改,务求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