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邮一院长套取科研经费理财获刑10年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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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邮电大学软件学院原执行院长宋茂强借用他人身份证、签订虚假劳务合同,冒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科研经费68万元。近日,其被海淀法院一审判刑10年半。

“将68万元冒领出来,最初是想完成预算,感觉团队老师很辛苦,想给他们一些奖励。”宋茂强称,钱到手后,他觉得曾为该科研项目做了一些工作,这些钱可作为自己贴补,于是将部分款项交给爱人购买理财产品。

法院认为,2010年9月至2011年6月,宋茂强伙同他人,以虚列劳务人员名单方式,将国家科技重大专项中央财政资金人民币68万元据为己有。其在案发前退还了全部赃款,且系主动到案,依法可从轻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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