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就加强反腐败体制机制创新和制度保障,提出了“两个责任、两个为主、两个全覆盖”的要求, 近年来,在西安市委的正确领导下,户县县委以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统领,狠抓党委主体责任的落实,围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责任分解、检查考核、结果运用三个环节,不断深化反腐倡廉制度创新工作,形成了具有户县特色的反腐倡廉建设制度群,为建设国际化大都市副中心城市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是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制定办法,落实责任。县委常委会认真学习新形势下反腐倡廉的新要求,对于党委承担主体责任形成共识。2012年7月25日,户县以两办名义向全县印发了《户县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和结果运用办法》。检查考核内容分为5个方面、10项内容、32项考核指标、53项评分标准。考核采用百分制计分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分数按比例换算后,计入各单位年度综合目标考核总分。实施责任追究不因领导干部工作岗位或者职务的变动而免予追究。
二是层层分解工作任务。每年年初,户县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召开县纪委全委会和县政府廉政工作会议,印发《户县反腐倡廉重要工作任务分工实施意见》,坚持做到党风廉政建设与经济工作及其他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同时,与各镇(景区管理局)、各部门主要领导和纪委书记分别签订了目标责任书,确保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三是加强检查考核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与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工作一并进行,坚持年中检查与年底集中考核相结合、明察暗访与专项检查相结合、组织检查与民主测评相结合。年底,对照《检查考核评分表》,由县委常委带队,对全县96个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了检查考核,实行综合评定。检查结束后,及时形成《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综合分析报告》,将检查考核结果反馈县委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主要领导、各考核单位分管县领导、联系县领导、县纪委常委会、各考核单位。
四是注重运用考核结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结果,作为对领导班子总体评价和领导干部动态监管、业绩评定、奖励惩处、岗位调整和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2014年,对11个纪检监察工作目标考评优秀单位进行了通报表彰,对综合得分较低的2个单位的领导班子和民主测评较低的2名领导干部个人进行了约谈和诫勉谈话,对2名正科级领导干部建议县委进行了组织调整、对2名副科级领导干部发出了黄色预警。
五是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制定出台了《户县落实八项规定<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做好八项规定台账管理的通知》、《关于全面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的通知》、《户县农村“1带6”民主监督模式七项制度》、《户县党务政务公开查询工作制度》、《户县廉政风险防控监督管理办法》、《户县廉政风险防控预警实施办法》等36项反腐倡廉创新制度,形成了具有户县特色的反腐倡廉建设制度群,为落实主体责任打下了坚实基础。
党委能否落实好主体责任,直接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成效。王岐山同志在与部分中央国家机关、中央企业国有金融机构负责同志座谈时强调,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不是空口号,主体责任就是党委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党委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这就要求各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这个事关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上,必须说明白话、干明白事、做明白人,把主体责任记在心里、扛在肩头、抓在手上。我认为,要落实好党委主体责任,必须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第一,党委发挥主体责任,切实做到守土有责。习近平同志指出,现在,有的党委对主体责任认识不清、落实不力,有的没有把党风廉政建设当作分内之事,每年开个会讲个话,或签个责任书就万事大吉了,有的疏于管理和监督,放任一些党员干部滑向腐败的深渊,还有的领导干部说一套、做一套,甚至带头搞腐败,带坏了队伍、带坏了风气。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领导,牢固树立不抓党风廉政建设就是严重失职的意识,主动履责,敢于担责,亲自部署,亲自督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在发挥好主体责任的同时,还要大力支持纪委依法依纪开展工作,及时听取工作汇报和意见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
第二,认真执行八项规定,狠刹“四风”问题。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户县县委认真贯彻、持之以恒纠正“四风”问题,取得了较好的成绩。特别是第一批次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以来,全体县级领导带头查找基层群众关于“四风”方面的意见建议,逐条对照、逐条检查,为全县上下开了个好头。要紧密结合正在开展的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断加大“四风”问题的查摆力度,做到敢于发现、敢于瞪眼、敢于红脸,切实把存在的“四风”问题找出来。各级纪委要进一步加强监督,对顶风违纪者发现一起、处理一起,点名道姓通报曝光,把“螺丝”拧得再紧些,以良好的作风解决好联系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第三,加大惩治腐败力度,不断强化纪律约束。纪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警戒线。纪律执行不严、缺乏约束力,就是变相诱使干部踏入禁区,就是对干部不负责任。各级党组织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不能对苗头性问题睁一只眼闭一只眼,更不能回避矛盾、态度暧昧。对于已经发现或者群众反映强烈的违法违纪问题,要从严办理、从重处罚,做到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作者系户县县委书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