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宝鸡市纪委在继续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过程中,再增加“学廉”、“诺廉”内容,向前延伸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主要党纪法规,进行电化教育,同时向后延伸组织领导干部就履行新任岗位职责作出廉政承诺。通过实施“三廉”,不断提升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实效,进一步增强任前廉政考试教育效果。
去年以来,共7次组织119名拟提拔县处级干部参加任前廉政法规考试,为陈仓等12个县区和18个市级部门共806名拟提拔科级干部考试提供了考试用题,4名干部考试不合格被暂缓任用并按规定进行补考,有力地促进了制度推行,在全市形成良好的“考廉”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