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安市近日出台规定,市级单位公职人员到西安出差,原则上不得使用单位公务车辆,应改乘火车、公路大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这是延安市为降低政府部门行政成本的一项新举措。
根据该规定,延安市级单位公职人员到西安出差,原则上不得使用单位公务车辆,改乘火车、公路大客车等公共交通工具。对于因公到西安出差未使用单位车辆的公职人员,将每人每天补助80元的差旅费。
延安市同时要求,市级单位公职人员到西安出差实行定点住宿,必须到“党政机关出差定点饭店”住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