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州某高校两名后勤干部采购“柴米油盐”受贿获刑
金额少次数多成高校后勤腐败新特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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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某高校先后有两名后勤干部因受贿罪获刑:该校后勤服务中心膳食管理中心副主任王孟元因受贿罪,一审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3年;该校后勤服务公司副经理赵修平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

2007年8月,王孟元开始负责徐州某高校食堂管理,认识了在食堂搞小型工程维修、下水道疏通的张强。2008年,两人逐渐熟悉起来后,王孟元经常安排张强干一些零活。每次结账后,张强总会送点烟酒、购物卡或小额现金表示感谢。由于熟人熟面,王孟元推让一番后就收下了。至案发前,王孟元共收受张强“感谢费”3.4万元。

案发前,王孟元在大米、酒水、肉类采购环节,多次收受供应商王尚军、王建等人贿赂1.8万元。经查实,2009年到2011年年底,王孟元在食品采购、工程维修中共收受贿赂5.2万元。

赵修平历任该校总务处副处长、后勤服务公司副经理、经理。在同事眼中,赵修平工作一直兢兢业业,多次受到学校表彰。但在掌握后勤管理事务的权力后,赵修平面对供货商、承包户一次次的请托,底线渐渐失守。

不到3年的时间,赵修平利用手中职权,先后收受十余房屋租赁户、供应商的贿赂11.5万元,并为他们提供种种便利。(涉案人员除王孟元、赵修平外均为化名)

点评:遏制高校后勤部门的腐败,需要对关键岗位定期轮换交流,缩短轮岗周期,尽可能避免与相关人员形成长期业务关系,学校纪检部门要重点排查在资金管理、工程项目、设备采购等工作中存在的风险点,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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