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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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面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在中国共产党陕西省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摘要)

□ 省委常委、省纪委书记 郭永平

 

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关于反腐倡廉建设的新部署和新要求

党的十八大对反腐倡廉建设提出了许多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我们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结合全省实际,以加强纪律建设为保证,以廉洁政治建设为目标,坚持依靠制度建设创新和依靠群众支持参与,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一)切实加强党的纪律建设。一要严格遵守党章,坚决维护党章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广大党员要对照党章规定的八项义务,认真查找和纠正党性党风党纪方面存在的问题,加强党性修养和党性锻炼,增强党员意识,做合格党员。党员领导干部要自觉用党章规范自己的一言一行,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政治信仰不变、政治立场不移、政治方向不偏。二要严明政治纪律,确保党的集中统一。要深入开展政治纪律教育,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党的集中统一。各级纪检机关要把维护政治纪律放在首位,保持高度的政治警觉,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门保护主义、本位主义。三要加强督促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党章和党的纪律的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宣传纪律、群众工作纪律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发现违反党的纪律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要及时提醒和纠正,对违反党的纪律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做到党章规定的就必须不折不扣执行,党章禁止的就必须坚决查处和纠正。

(二)积极推进廉洁政治建设。一要深刻理解建设廉洁政治的基本内涵。廉洁政治的核心和本质要求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不以公权谋私利。建设廉洁政治要努力做到三个方面:干部清正,督促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保持共产党人的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提高拒腐防变能力;政府清廉,促使国家机关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建设法治政府、责任政府、廉洁政府;政治清明,发展政治文明,在全社会培育清正廉洁的价值理念,使清风正气得到弘扬。二要把廉洁政治建设放到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大局中积极谋划。努力探索建设廉洁政治的特点和规律,将长远目标和阶段性任务有机结合,在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充分体现,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全面落实。三要准确把握建设廉洁政治的实现途径。坚持走中国特色反腐倡廉道路,坚持反腐倡廉战略方针,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为载体,以加强对权力的监督制约为核心,以思想道德教育为基础,依纪依法严惩腐败,科学有效预防腐败,推动反腐败斗争思路理念、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的创新,努力实现建设廉洁政治的战略目标。

(三)依靠制度创新深化和提升反腐倡廉建设。一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中央纪委颁布的一系列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各级党委、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央即将颁布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将反腐倡廉法规制度建设作为全局性、基础性工作来抓,认真落实中央反腐倡廉法规制度,抓好责任分解和检查考核,建立健全督查机制和考核结果运用机制,解决影响制度落实的障碍和问题,全面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二要积极构建具有陕西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群”。坚持把制度建设放在动态开放、不断发展的过程中,根据形势任务变化,以巩固和拓展反腐倡廉14项制度为基础,及时充实完善制度内容,适时延伸相关制度的实施层级、对象和范围,最大限度地扩大制度的实施效果和影响力。要围绕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围绕纪检监察工作实践,加大制度创新力度,推出一批特色鲜明、有效管用的制度创新成果,不断建立和完善具有陕西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群”。三要进一步提高制度执行力。完善制度执行评价办法,健全制度执行监督和问责追究机制,严肃查处违反制度的行为,引导和督促广大党员干部自觉学习制度、遵守制度、维护制度,做到制度面前没有特权、制度约束没有例外,确保各项制度不折不扣地落到实处。

(四)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一要把维护群众利益作为反腐倡廉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从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入手,开展集中整治,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建立健全维护群众利益的长效机制,不断赢得群众的信任和拥护。二要拓宽群众参与反腐败的渠道。完善信访举报网络,建立健全便民接访机制,通过党员干部下访、民情直通车、网络问政等形式,引导群众依法有序表达合理诉求,形成群众广泛参与反腐败的良好局面。三要加强网络舆论监督。做好反腐倡廉网络舆情收集研判、应对处置和引导工作,支持新闻媒体开展科学监督、依法监督和建设性监督,及时处理和回应新闻媒体和网络反映的问题。

扎实做好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13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的开局之年,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意义重大。要按照中央部署和要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方针,着力严明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切实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反腐倡廉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明确重点、狠抓落实,改革创新、攻坚克难,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向纵深发展。

(一)不折不扣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切实转变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工作作风。中央的“八项规定”,切合实际、明确具体,符合党心民意,对党风政风乃至整个社会风气发挥导向作用。要密切联系群众,着力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督促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改进调查研究,下基层轻车简从,切实改进会风,精简会议活动,提高会议实效,切实改进文风,精简文件简报。弘扬勤勉务实、敢于负责、勇于担当的作风。

要厉行节约,制止奢侈浪费。严格执行公务接待制度,严格落实各项节约措施,坚决杜绝公款浪费现象。改革完善公务消费管理制度,积极推进支出和决算公开,严控“三公”经费预算及支出规模。严肃整治公款大吃大喝行为,严禁以各种名义用公款互相宴请和安排高消费娱乐活动,赴基层开展公务活动一律在“廉政灶”或机关食堂就餐。严肃整治公款旅游行为,严禁借开会、调研、考察、检查、培训等名义变相旅游。继续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接待场所等楼堂馆所建设,禁止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和配置高档办公用品。规范领导干部出访活动,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把监督贯彻落实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采取定期检查、随机抽查、明察暗访等方式,重点检查文风会风、调查研究、出差出访、厉行节约和为民服务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加大责任追究力度,严格执行有关纪律规定。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率先垂范,从自身做起、从现在做起、从具体事项做起,认真执行各项规定,自觉接受监督,让人民群众不断看到实实在在的成效和变化。

(二)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中央、省委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政策措施的贯彻落实。围绕科学发展这个主题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这条主线,开展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水资源保护和水利改革发展、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做好“三农”工作等政策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对食品药品安全、保障性住房、环境保护、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监督检查,加强对升学考试、公务员考录和国有企事业单位招聘人员、项目审批等工作的监督检查。

加强对中央各项改革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拓宽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的领域。督促和配合相关部门深化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削减、调整和规范行政审批事项,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建立和完善统一规范的公共资源交易市场,防止行政权力对微观经济活动的违规干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和制约,促进公正高效廉洁执法。深入开展廉政风险防控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三)加大查办案件工作力度,坚决惩治腐败。要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重点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贪污贿赂、腐化堕落案件,严重损害群众经济权益、政治权益和人身权利案件;严肃查办发生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腐败案件,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惩处力度。健全腐败案件揭露、查处机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完善保护证人、举报人制度,建立纪检监察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办法,夯实各级各部门信访工作的责任。认真落实查办案件工作考评办法,加强案件审理和监督管理工作,严格依纪依法、安全文明办案。建立健全查办案件组织协调机制,加大防逃追逃追赃力度,决不让腐败分子逍遥法外。认真落实“一案双报告”制度,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功能。

(四)开展专项治理,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和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重点抓好以下几项专项治理工作:一是开展民生政策、惠农政策落实和资金管理使用违规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贪污、挪用国家补助款,弄虚作假、优亲厚友等行为。二是开展违法违规征地拆迁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暴力强拆、违规占用征用土地、侵吞截留补偿款等问题。三是开展涉法涉诉信访问题专项清理,坚决查处徇私枉法、以案谋私、司法不公、执法不严等突出问题。四是开展公职人员违规借贷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骗取贷款、违规挪用、高利转贷、非法集资等突出问题。五是集中开展市场中介组织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查处强制服务、随意收费、信用缺失等问题。六是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公务用车问题和“吃空饷”问题等专项治理工作。同时,重点纠正金融、电信等公共服务行业和教育、医疗等领域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突出问题。加大行风建设力度,深入推进民主评议政风行风工作。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

(五)严格教育监督,促使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认真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我省实际,同步开展以“干部清正、政府清廉、政治清明”为主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活动,加强对党员干部理想信念、宗旨意识和廉政法规教育,重点抓好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教育、岗位廉政教育和警示教育。深入开展廉政文化创建活动。严格执行廉洁从政有关规定,纠正以权谋私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执行《廉政准则》,既要严于律己、作出表率,又要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决不允许搞特权。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并开展抽查核实工作。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国家工作人员的管理和监督。完善纪检监察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加强对驻在部门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监督。督促指导基层纪检监察组织切实履行职责。探索加强纪委对同级党委常委会成员进行有效监督的途径和方法。加强民主监督、法律监督和舆论监督。大力推进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厂务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健全施政行为公开制度,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六)加强自身建设,用铁的纪律打造人民满意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要深化“四型机关”创建活动,努力建设一支忠诚可靠、服务人民、刚正不阿、秉公执纪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一是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要做加强自身建设的表率。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始终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带头加强学习,认真研究解决反腐倡廉中的突出问题,提高反腐倡廉建设科学化水平;带头坚持民主集中制,严格按程序、按规则、按集体意志办事;带头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掌握真实情况,了解群众意愿;带头遵守党纪国法,严于律己,加强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约束。二是加强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管理监督。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把完善监督制约机制作为自身建设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关键岗位和关键环节的监督,严格工作程序和业务流程,健全岗位责任体系。三是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加大系统内外干部轮岗、交流、培训力度,完善回避、保密制度,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规范化。加强对派驻机构的工作指导,提高履职监督能力。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纪检监察组织建设。

(本文系省纪委二次全会工作报告第二、三部分内容摘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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