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民政部获悉,民政部要求,非公募基金会要认真贯彻执行《关于规范基金会行为的若干规定》等相关规章制度,在内部治理、组织建设等方面多下功夫,全面规范理事会建设、财务管理、人员培训、信息公开、商业合作等方面事项,做到善款善用,收干净的钱,做干净的事。基金会登记管理部门要在规范管理基础上加强与基金会沟通交流,在业务培训、政策支持等方面主动提供服务,解决一些实际问题,培育一批优秀典型,引导基金会行业做强做大,引领公益慈善事业向更高层次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