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高院对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建设提出“四抓”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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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2日,第二十次全省法院工作会议召开,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阎庆文要求,全省三级法院领导干部要切实履行一岗双责,认识务必到位,自律务必从严,执行廉政制度务必不折不扣,努力做到法官清正、法院清廉、司法清明。

抓住教育这个前提。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司法廉洁教育、纯洁性教育和司法良知教育,引导法官干警保持高尚品格和廉洁操守。

抓好制度这个保障。着力健全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推进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落实签订“党风廉政责任书”等制度。

抓实监督这个关键。贯彻全省政法会议提出的“责任管理落实年”要求,认真落实审判层级监督管理职责,提高工作效能。

抓紧查处这个威慑。严格执行“四个一律”、“五个严禁”等规定,对违法违纪行为实行“零容忍”,严肃查处滥用职权、贪赃枉法、徇私舞弊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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