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机关单位行政效能建设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性,富县效能办建立机关效能建设常态化明察暗访制度。
该项制度与阶段性专项效能督查相结合,每月不少于一次,把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基本要求和日常工作情况纳入常态化明察暗访中,突出对各乡镇、县直单位的机关作风、信息公开、办事效率和落实效能制度、遵守工作纪律等方面的查访;重点对服务窗口和基层站所进行明察暗访;加强对机关工作人员“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问题的常态化查访力度,把效能建设主体意识和落实效能问责制度纳入常态化必查必访内容。同时富县效能办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考评办建立情况通报制度,利用简报、通报等形式,及时反映工作进度、表扬先进、鞭策后进、指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