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司法行政系统将给“一把手”分权减负,强化班子副职责任,严格落实“一把手”执行“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一把手四个不直接分管”制度;完善党务、政务、狱(所)务公开制度,推行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真正让领导干部在监督下工作,在法治轨道上用权。
安徽司法行政系统将建立完善法制监督、纪检监督、审计监督、巡视监督、警务监督、群众监督六位一体监督体系,重点加强对“一把手”行使权力、对一线执法环节等重点岗位的监督,突出发挥不愿腐、不能腐、不易腐、不敢腐的制约和监督机制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