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近日从省财政厅了解到,除个别特殊部门外,我省102个省级部门、单位都将在省财政厅批复部门预算后的15个工作日内,通过本部门(单位)官方网站、省政府门户网站或其他渠道,向社会公开部门预算和“三公”经费。
据省财政厅有关负责人介绍,在推进因公出国、公务用车、公务接待等“三公”经费预算公开的同时,还将建立“三公”经费支出定期通报制度和深化公务卡制度改革等措施,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增长,增强“三公”经费支出的透明度。今年,省级部门整体“三公”经费水平比上年有所下降,下降幅度在12%左右。
省财政厅将严格审查“三公”经费支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对弄虚作假、不按规定科目核算、转移或隐匿支出等违规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为推进全口径预算决算监督工作,督促政府部门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科学化和预算执行规范化水平,省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今年将对省发改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水利厅等5部门预算进行全程跟踪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