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认真总结和吸收党的建设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成功经验,对党章进行了修正,使党章更加完备,更加体现党的理论自信、道路自信、制度自信。作为国家安全机关的纪检机构,一项重要任务就是通过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为推动陕西国家安全工作保驾护航。
当前,国家安全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内部安全防范工作压力很大。外部环境上,各种反华势力对我进行“西化”、“分化”的形势更加复杂,渗透、策反、窃密活动变本加厉。内部情况里,干警队伍建设面临体制调整、利益格局变化的考验,面临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拜金主义、利己主义的冲击。现实生活中,确有个别人理想信念动摇,人生观、价值观扭曲,私欲恶性膨胀,成为国家利益的背叛者,经济利益的俘虏者。这其中一条重要的原因,就是我们的党员干部不能按照党章的要求约束自己,对党绝对忠诚的信念下降甚至缺失。这进一步说明,在国家安全机关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具有特殊的重要意义,既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也是一项长期的任务。
一、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学习党章、遵守党章的模范执行者
“打铁还需自身硬”。学习党章、遵守党章是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品格。在任何情况下保持信仰不变,立场不移、方向不偏,靠的是对党章的深刻理解。靠的是对党的思想认同、理论认同、感情认同、政治认同。靠的是勤于思考、善于甄别,经得起大是大非、复杂局面的考验。要做到这些,纪检监察干部就要从自身做起,带头学习党章、贯彻党章,严格按照党章规定规范自己、修正自己。政治纪律是党首要的纪律,也是一切工作的核心要求,我们要自觉坚持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做到言行如一、表里如一,在思想上、政治上和行动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维护党中央的权威,维护各级党委的领导,保证政令畅通。此外,纪检监察干部还要从点滴做起,以更高的标准、更严的纪律、更好的作风约束自己,“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纪检监察干部胆敢“闯红灯”,更要从快、从重查处。纪检监察干部是做监督工作的,但我们不能忘记,在监督别人的同时,别人也在监督和评判我们,监督者更要自觉接受监督。
二、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定捍卫者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党的一贯立场,是一项重大的方针政策。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十八届二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再次向全党全社会旗帜鲜明地宣示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坚强决心和坚决态度。纪检监察机关作为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具体实践者和执行者,就要认真履行职责。以党章为根本依据,积极协助党委建立健全本单位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工作体系。不断配套细化党内民主制度、党内纪律制度、党内监督制度和党内法规制度,提高制度的科学性、系统性、权威性。通过定规矩,落实已有的规范要求,真正实现“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有效限权、制权,实现依法用权。用党员干部被约束的“不舒服”换群众的“舒适度”。当前,党中央作出的“八项规定”之所以赢得群众的欢迎和全社会的共鸣,就是我们党在制度上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净化的结果。这项工作能够在全厅各级党委和党员领导干部中得到认真落实,也是贯彻党章、维护党章、执行党的纪律、推进转变作风的具体体现。
三、纪检监察机关要做党委决策转化战斗力的有力推动者
中央和省部的重大决策部署,厅局党委的工作安排,只有“落地”才能见成效。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按照党章赋予的“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主要任务,认真履行监督职责,调动广大党员积极性,大力推动党委决策向战斗力转化。在具体工作中,紧紧围绕中央和省部的重大决策部署及厅局党委的中心工作,积极主动地在执行是否有力、落实是否到位等方面下功夫监督检查。准确把握工作内涵,迅速跟进落实工作,有力推动战斗力转化。2013年,厅党委明确了突出抓好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确立了“稳量提质”发展理念,提出了的“打基础、强基层、狠抓基本功”的要求。纪检监察和内部安全防范工作也下达了年度工作要点和责任分工。作为新一年的发展,纪检监察机关就要把监督检查的着眼点放到提高质量和效益上来,用正确导向来引领,用监督检查来促进。2013年,还是“作风建设年”,纪检监察工作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用好的作风促进陕西国家安全工作跨越发展作为经常性工作来抓,作为推进惩防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贯穿于全过程,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办法,充实监督内容、细化监督措施,做到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同考核。坚决防止走形式、搞变通、做选择、打折扣等情况的发生。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提醒、及早制止,在“防患于未然”上下功夫。对无视纪律、我行我素、恣意妄为、腐化变质的,要通过严惩违纪行为,旗帜鲜明、毫不留情地坚决打击,做到有贪必反、有腐必惩、有案必查,维护党章的严肃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