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术前沿》刊登胡鞍钢、杨竺松的文章。该文说,相对于西方国家政治制度而言,中国政治制度的优越性主要表现在4个方面:一是民主集中与议而能决、决而能行的政治效率。依靠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我们党把多成分构成的党员队伍建设成为一个坚强有力的马克思主义政党,通过实行“民主”有效避免了个人独断专行,通过实行“集中”有效避免了各自为政、一盘散沙。改革开放以来,党和国家政治生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建设不断推进,重大决策日益走向科学、民主、高效。二是选贤任能与民主选举相结合的选拔机制。党和国家领导集体的产生,遵循了选贤任能与民主选举相结合的选拔机制,有效兼顾了代表人民的民主本质和程序正义的民主形式。三是合作参政与互相监督的政治合力。中国共产党和民主党派之间切实推行社会主义协商民主,广纳群言、广集民智,最终达到降低和规避重大决策失误、进一步优化和完善党委与政府各项方针政策的根本目的,与中国共产党形成决策合力并确保决策科学性,帮助中国共产党更好地执政,与中国共产党一道建设好国家。四是党管军队、党指挥枪的根本原则。这从根本制度上保证了新中国杜绝军队分裂、国家分裂的可能,避免了“藩镇割据”、“军阀混战”的可能,同样也避免了许多发展中国家频繁出现的军人干政、军事政变的可能,为国家提供了稳定与安全的最大公益产品,成为中国的钢铁长城,使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如磐石,岿然不动。这四大优越性促使中国政治生态始终保持高效的“光合作用”,不断释放出政治活力与生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