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八大对环境保护、反腐倡廉提出新部署、新要求,我们要进一步明晰思路,强化措施,着力加强反腐倡廉建设,为落实环境保护工作任务,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加强廉政教育,筑牢思想道德防线
一要强化廉政法规教育,增强教育的系统性。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精神和《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十八届中央纪委二次全会精神,学习《廉政准则》等制度法规,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二要强化廉政文化建设,增强教育的广泛性。积极构建环保廉政文化建设平台,不断丰富廉政文化建设内容,拓宽创新方法。三要强化廉政谈话教育,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对新任领导干部,及时进行任前廉政谈话;对新进环保系统的人员,及时进行岗前廉政谈话,对各级领导同志,对行使环保“八项权力”的重点岗位人员,定期进行廉政谈话,对可能出现违规违纪的同志,及时进行廉政谈话。四要注重长效机制建设,增强教育的规范性。建立健全党委中心组廉政学习、反腐倡廉专题民主生活会等制度。坚持每季度组织广大党员干部听取一次廉政教育报告,观看一次廉政教育警示片,组织一次廉政法规专题学习,开展一次廉政践诺自查和点评。
注重作风建设,着力解决突出问题
一要认真贯彻中央“八项规定”。认真查找在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实施意见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实际研究制定针对性、操作性强的改进措施。大力弘扬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勤俭节约之风,求真务实之风。二要着力整治“庸懒散奢”问题。结合环保系统工作特点和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实际,围绕治庸提升工作能力、治懒增强工作效率、治散凝聚工作
合力、治奢保持清正廉洁,开展整治庸懒散奢等不良风气工作。三要不断推进环保机关精细化管理。要围绕建设责任型、效能型和创新型环保行政机关的要求,认真落实环保工作目标任务精细化、责任分工精细化、管理制度精细化,工作流程精细化,行政执法精细化、社会服务精细化的管理措施,有效推进环保机关工作作风的改进和行政效能及服务质量的提高。
防控廉政风险,确保权力正确运行
一要把握防控重点。紧密结合环保系统反腐倡廉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新特点,把防控的重点对象放在各级领导岗位以及管理人、财、物和行使行政审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权力的重点岗位人员上,把防控的重点环节放在重大事项决策、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大额度资金使用和环保“八项权力”运行过程中的关键部位上。二要夯实防控责任。按照廉政风险等级,对权力运行实施分级监控,建立健全“谁在岗谁防控、谁主管谁监督、谁监督谁负责”和主要领导全面抓、纪检组织重点抓、其他领导分工抓、一级抓一级、一级向一级负责、分类防控、分级监督的廉政风险防控监督责任制。三是落实防控措施。通过深入开展“六查六看”,确保廉政风险防控各项措施落实到位:一查权力事项清单;二查岗位职责职权定位;三查风险评估;四查权力运行流程;五查制度建设情况;六查监督管理职责分工;四要强化工作考核。结合实际,制定考核方案,通过定期自查、专项检查、重点抽查、社会调查、民主评议等有效方式,认真进行检查和考核。
推进制度建设,提高科学化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完善制度。对实际工作和管理中存在制度缺失的权力事项,认真研究制定新的制度,确保各项权力运行和各项管理工作有章可循,形成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廉政制度体系。二是审定公开制度。对修订完善、新建的各项制度依照职责权限进行严格审核把关,确保各项制度“内容科学、程序严密、配套完备,便于监督、有效管用”。同时采取上网公布、整理印发等途径进行制度公开。三是严格落实制度。加强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提高制度的执行力,及时解决各项制度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不断增强用制度规范权力,用制度规范管理,用制度规范行为的实效性。
开展监督检查,推动环保工作落实
一要加强对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要强化考核问责,加大对污染减排措施落实情况和指标任务完成情况的督查,强力推进工程减排、结构减排、管理减排和政策减排措施的落实,确保全面完成目标任务。二要加强对环境执法监察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环境执法监察中滥用职权、失职渎职、不作为、乱作为问题,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切实做到科学公正、廉洁文明执法,塑造和维护环保系统的良好社会形象。三要加强对环评审批工作的监督检查。重点监督检查国家相关政策贯彻落实情况、建设项目环评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以及重点项目环境监理制度落实情况,杜绝违规违纪问题和腐败现象发生,为企业发展、经济增长提供良好的环境。四要加强对环保项目资金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要采取多种措施,加大对项目资金使用、管理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项目资金安全运行、有效使用。
(作者系省环保厅纪检组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