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联社会主义制度建立之后,苏共在践行社会主义公平、公正、平等原则方面取得了不小的成就。不过,这些成就与广大人民群众的期待相比仍然存在着相当大的距离。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热烈向往、对社会主义所寄予的厚望与苏联社会现实中大量不公平、不公正、不平等现象的长期存在之间的心理落差以及由此而造成的社会积怨,是导致人民群众同执政党之间离心离德的重要因素,这种情绪的不断积聚和持续发酵则是苏共最终为人民群众所抛弃的重要诱因。我们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公平正义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内在要求,必须坚持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并要求广大党员、干部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这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我们党当前对坚持维护公平正义的认知水平和自觉程度,也在一定程度上折射了我们党对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认知历程。 (作者系中国人民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