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是延安精神的诞生地。作为陕西纪检监察干部,更要自觉继承和弘扬延安精神,认真贯彻执行《党章》,带头深化思想认识、做好本职工作,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
群众路线是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牢记党的宗旨、坚持群众路线是延安精神的核心。延安时期,党群干群关系亲如一家,取得了革命胜利。与过去相比,我们现在的工作条件、办公条件不知要好多少倍,应当经常反思自己,宗旨观念是不是弱了,对群众的感情是不是淡了。
群众路线的本质是人心向背。践行党的群众路线,不是党对群众的施舍,而是关系党的生死存亡的重大问题。当前,群众对干部作风和腐化堕落等问题反映比较强烈。从这个意义上讲,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职责,纪检监察干部干好本职工作,就要认真贯彻执行《党章》,践行党的宗旨。
群众路线的关键是作风问题。人民群众最客观、最实在。他们对党的感情深不深,对纪检监察机关信任不信任,不单是听我们说得怎么样,而是要看我们干得怎么样,看干部作风怎么样。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带头对照检查、切实整改“四风”问题,从一件件具体的事情上做起,从一点一滴的作风上改进,把群众路线的要求落到实处。
群众路线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生命线。没有人民群众的拥护支持,纪检监察工作就不可能有效开展。作为纪检监察干部,要争做践行群众路线的模范。一是在思想上增强群众观点,二是在工作上自觉依靠群众,三是在作风上密切联系群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