落实八项规定 促进作风转变
商洛市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调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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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良作风是党的生命,严明纪律是执行路线的保障。中央出台关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八项规定,充分显示了我们党从严治党、执政为民的决心。随着八项规定的深入贯彻,我市干部作风发生明显变化,受到广大群众好评。但是,在实际工作中,个别部门和单位在改进工作作风上也显现出一些新的动向,影响着工作的深入开展和实际成效。因此,进一步深入探索新形势下加强党的作风建设的新途径新方法,仍然是各级党组织面临的一项重大课题。

一、我市加强干部作风建设的措施和成效

(一)狠刹公款吃喝“歪风”,党群干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中央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紧扣“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这一总体要求,将推行公务接待“廉政灶”制度作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反对“四风”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对基层营业性餐厅和城区高档酒店突击检查30余场次,组织监察、财政、审计部门对50多个镇办和10余个县直部门公务接待费用进行专项检查。据初步统计,今年前半年全市公务接待费较去年同期水平下降40%,有效节约了公用经费。

(二)破除文山会海“坚冰”,工作作风更加务实高效。八项规定颁布实施以来,市、县党委政府身体力行、率先垂范,打破以往固有的条条框框,带头改进文风会风,全市前半年各类会议同期相比压缩30%以上,会议经费节约两成以上。全市各级各部门广泛推行“一线工作法”、“村民纳谏”、“民情恳谈”等联系群众的好方法好经验,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基层访民情、工作一线受锻炼,加深了与群众的联系和沟通,强化了群众观点、提升了群众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三)整治“车轮腐败”,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意识不断增强。春节、清明、五一等节假日期间,市、县(区)纪委成立暗访组,对部分县直部门和镇办公务用车封存情况进行突击检查。对媒体曝光的4个单位公车私用问题进行严肃查处,处理相关责任人7人,纠正处理违规公务用车71辆。

二、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

(一)思想上存在担心和疑虑。部分干部认为作风问题是“顽疾”,抓作风建设是“搞活动”、“一阵风”,对我们党抓作风建设缺乏信心和决心。有些干部受拉关系、跑项目、要资金等利益驱动,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左顾右盼,心态复杂。有些干部心存侥幸心理,认为只要自己暂时“不撞到枪口上”就会没事,等过了风头,该吃的吃、该喝的喝,对落实八项规定缺乏长期思想准备。

(二)落实过程中搞变通。有的单位执行纪律“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极个别机关单位出现借机对机关灶进行豪华装修、在“廉政灶”超标准接待等不良倾向。有的单位受“酒桌办事效率高”,“感情招商”功劳大错误观念的影响,顶风违纪公款吃喝。个别干部在基层“廉政灶”就餐“超标准、不付费”现象突出,群众对此反应强烈。个别县(区)直部门从基层单位借用干部问题严重,基层单位工作力量严重不足。

(三)工作纪律散漫。通过市、县(区)两级纪检监察机关检查发现,个别县(区)直部门和镇办依然存在干部工作期间擅离职守,上班迟到早退、串岗闲谈、上网聊天等现象。个别基层干部作风腐化,凭借手中权力,在低保评定、涉农补贴兑现、移民搬迁资金兑付中,“吃、拿、卡、要”,克扣涉农惠农资金。个别基层干部纪律不严、服务不优,“走读”现象依然存在。

(四)问责和惩处失之于软。在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个别单位碍于情面,处理不及时、追究不到位,对违纪问题的处理仅限于批评教育、大会检讨,起不到警示教育作用。

三、进一步加强作风建设的思路和对策

(一)坚持不懈抓教育,夯实良好作风养成的思想基础。一是要持续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各级各部门要通过形式多样的学习活动,促使党员干部充分认识作风建设的长期性、复杂性、严峻性,使八项规定的要求入脑入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长期地、自觉地坚持下去。二是要扎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要突出“为民、务实、清廉”这个主题,把握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两个重点,按照“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的总要求,教育引导领导干部增强宗旨意识和群众观念,坚持和发扬密切联系群众、真抓实干、艰苦奋斗等优良作风,做到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

(二)以身作则当表率,发挥领导干部的示范带动和引领作用。一是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进一步建立完善干部作风建设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严格执行《商洛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评价暂行办法》,明确各级党委、政府及其主要领导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的政治责任,通过建机制、明责任、抓落实、严问责,促使各责任主体认真履行职责。二是要严格要求,树立榜样。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自身的模范带头推动八项规定的有效贯彻。比如在领导干部下基层调研不搞边界迎送的问题上,就要做到上级领导下来不主动安排,自己下去不要求安排,基层单位如有安排的,要及时阻止和批评教育;比如在安排公务接待的问题上,要带头在基层“廉政灶”用餐,带头掏腰包付餐费,以实际行动为广大干部群众树立标杆、作出示范,以模范行为带出一个地方、一个部门的好风气。

(三)把握关键抓督查,认真解决落实过程中存在的不良倾向和突出问题。一是要突出督查重点。全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将监督执行八项规定作为改进党风政风的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重点检查个别领导干部公款吃喝、公车私用、铺张浪费,个别党员干部上班期间擅离职守、不在状态、串岗聊天,部分基层干部服务群众态度蛮横、吃拿卡要、为政不廉、与民争利等问题。二是要改进督查方式。坚持集中督查与日常检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采取不打招呼、模拟办事、突击检查等方式,切实掌握干部的作风动向,解决突出问题;要把干部监督与群众监督、职能部门监督与舆论监督、经常性监督与阶段性监督结合起来,构建起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多方参与的立体监督网络,提高监督的整体效应。三是要注重问题整改。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分析、认真研究,对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提醒、早制止,防止小错铸成大错;要按照“零容忍”的原则,动真碰硬,重查严纠,对任何违反八项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迁就、决不姑息,切实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四)强化保障抓制度,建立健全作风建设的长效机制。一是要健全制度落实的保障机制。结合单位实际,建立落实八项规定的具体办法和操作细则,确保改进作风有章可循。建立八项规定的落实机制,认真推行年度专题报告制度、信息台账制度和月报制度,实现对贯彻落实八项规定情况的动态监督和管理。建立八项规定督查机制,研究出台《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使监督检查制度化和常态化,保障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二是要完善密切联系群众制度。继续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接访、下访,民情恳谈会、村民纳谏、干部去向公示等制度,不断巩固联系群众工作的实效。完善扶贫包抓、结对帮扶、带案下访、驻村蹲点等直接联系群众制度,深入了解群众诉求,切实维护群众权益。三是要完善作风建设的社会评价机制。要把八项规定贯彻落实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内容,量化考核、民主评议,全面接受群众监督和评议。要注重社会评价结果运用,与干部选拔、评优树模相挂钩,形成良好用人导向,从根本上推动八项规定贯彻落实,以实际成效取信于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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