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安徽省六安市中级法院就该省合肥市人大常委会原副主任郭超涉嫌受贿等罪一案作出一审判决,以受贿罪、贪污罪、滥用职权罪,数罪并罚,判处郭超无期徒刑,剥夺政治权利终身,并处没收个人财产,追缴违法所得。一审宣判后,郭超当庭表示服判,不上诉。
据检察机关指控,2001年至2011年10年间,郭超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土地出让、缓减免交项目建设配套费、工程建设、变更土地用途及工程项目审批等方面谋取利益,非法收受相关企业和个人人民币569万元、港币20万元;非法侵占公款675万余元;滥用职权,造成198万余元国有土地使用权收益重大损失。一审法院在对上述指控全部予以确认后作出了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