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强案的一干人,是如何获得权力,获得权力后又干了些什么?这似乎是此案提出的一个重要问题,而且不仅仅限于此案……
文强案,是重庆打黑的一个显赫战果。有人看到,文强等一干官员是如何与黑道勾结串通的;有入惊叹,此案所涉金额之巨令人瞠目;当然,也有人想到了此案折射出权力的那种扭曲。说它是扭曲,因为这种本应与当今社会绝决的现象,那些只有在古装电视剧中才得一见的媚权的奴态,竟然至今仍在现实中上演。其彰显的警示是:在民主、科学、文明、物质高度发达的今天,文强们的权力仍有着浓重的封建积淀,使人备感不和谐。文强权力的扭曲,虽是特例,但封建官场的余毒,为何能弥漫于当代的公权力之中,是否会成为社会全面发展的短板?恰是这一警示,使认识文强案的意义远远超出了案件本身。
2010年的2月不同以往
2010年2月2日,农历腊月十九。上午,重庆市司法局原党委书记、局长文强,重庆市公安局原刑事警察总队副总队长黄代强,重庆市公安局公共交通治安管理总队原副总队长赵利明,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原副总队长陈涛4人因涉嫌受贿罪,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多项罪名,站在了重庆市五中院的被告席上。
3天前,文强刚刚在看守所里过完了自己55岁的生日。他说,自己的生日,在腊月十七。此前十几年,这个日子,都应该是他最高兴的时候。“临近春节,又过生日,总会有下属送来红包,表示个意思,希望得到关照”,
文强在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的位置上呆了16年。靠着这16年的积累,文强成为重庆警界威权极重的人物,也成为下属拜谒的重点对象。
在公诉机关对文强100余笔受贿的指控中,6成以上涉及“买官卖官”。
这些行贿并不是一次完成,而是通过逢年过节的点滴积累和“孝敬”。起诉书中,文强与其妻周晓亚收受贿赂的时间和地点,大多集中在每年的1、2月份。
文强说:“在重庆市公安局,逢年过节,要给领导送个红包,意思一下,这是一种潜规则。”
与文强一起被起诉的黄代强、赵利明和陈涛,都在重庆市公安局担任要职,是文强的手下。从2000年到2008年,3人逢年过节便会给文强送去“孝敬”的意思。赵利明送了27万元和一幅青绿山水画,黄代强先后10次送了人民币8.3万元及价值1.2万元人民币的OMEGA牌手表一只,陈涛先后9次送了46.5万元。
送礼的显然不只是这3个下属。起诉书中提到的,至少包括叶亨奎、冉从俭、谢岗、罗力、李大江、汪道寿和徐强等人。
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在庭审时说:“每年来送红包的人都很多,一年至少能拿二三十万。”
长达10余年,用红包累积的投资,期望交换的是职务的晋升。
部分送钱给文强的人,在10余年间确实得到了照顾。例如,先后5次给文强送了37万元的徐强,如愿获得了垫江县公安局局长一职。
重庆市公安局禁毒总队原副总队长罗力的证词称:“我在担任禁毒总队二支队队长的时候,就知道给文强送钱便能得到提拔。我看见3个没有什么本事的人被提拔成了科长,就也给他送钱了。”
文强说,这些人给他送钱,就因为他是副局长,希望得到照顾,如果他是个普通人,就不会有人给他送钱了。
当代官场居然重现跪姿
从1992年开始,文强在重庆市公安局任职长达16年,根脉深厚。与文强相熟的人都认为,这个人身上有一种江湖气,作风极其霸道。
公诉机关宣读的多名行贿人的口供称,给文强送钱,有时候并不是为了升职,只是为了维持一种比较好的关系,让他不要为难自己。
解放碑派出所所长叶亨奎,是起诉书中曾行贿文强的人之一。他曾亲身体验过这种“被为难”的羞辱。有一次,文强在一家俱乐部里唱歌,电话叫叶亨奎前来报到。叶亨奎迟到了几分钟,文强便当众对他说:“还想不想干了,信不信我立刻让你下台。”叶亨奎急忙道歉,文强便让叶亨奎给在场的10余个“小姐”轮番敬酒。
在场的“黑道”头目马当都看不下去了,“我赶紧劝文强别生气,把叶所长拉到一边,我看见他都哭了。”
“他看重的不是你送他多少钱,而是一种尊敬。”下属陈涛说。
案发前,陈涛任重庆市公安局治安总队副总队长,从警30余年。公诉方认为,文强为陈涛担任治安总队副总队长提供了帮助。
综合多方的证词可以看出,文强和陈涛的关系确实非同一般。
豪城国际商业会所老板王小军说,文强每次来,陈涛都会跟着来,前呼后拥,帮着拎包。在王小军的形容中,陈涛对文强的“恭维”,简直到了让他难以接受的地步。“有一次,他让我出去帮他买花,我以为要送给哪个女孩子,没想到,他单膝跪地送给了文强。”
文强的作风,与其公安局副局长的公职联系在一起时,形成了一种威慑力。
赵利明的辩护律师张志伟说,生活在人情社会里,每个人都对这种关系感同身受。
赵利明比文强小5岁,比黄代强和陈涛大两岁。归案前,其职务是重庆市公安局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主任、公交管理大队副主任,曾担任重庆出租车罢运事件的专案组负责人。此次公诉,赵利明被媒体称为文强的三大金刚之一。但赵利明本人对这种“荣耀”显然并不认同。赵利明在供词里多次表示,他并不认可文强这个人,觉得和他交往非常累。
在法庭上,赵利明的气质和文强等人迥然不同。发言时逻辑清晰,斯文有礼。赵利明自称,他曾经主动疏离与文强的关系,但很快发现自己“被疏离”了。
“有一次,我们在夜总会唱歌,他故意把我留下,上来就说,你是跪着说,还是站着说。我半跪着,他把我骂了近一个小时,说我心高气傲,不把他放在眼里。其实就是我有意疏远他,几次叫我吃饭,我没去,他就不高兴了。有一次,周晓亚给我打电话,说要出去旅游,我不爱和他们一起玩,就没去。后来我怕文强对我有意见,就给周晓亚送了2万块钱过去。”
在文强把控的重庆警界,这种强大的气场和多年形成的格局,对每一个身处其中的大小警员,都有一种难以摆脱的控制力。
赵利明的辩护律师张长志认为,赵利明作为执法者知法犯法“实属无奈。”
“赵利明追求进步无可厚非,但身怀抱负的他又不得不屈从于必须与上级领导搞好关系的社会潜规则。正是这种不科学、不民主的管理体制,造就了赵利明式的业务骨干在成长过程中不得不屈从于这种人情世故,最终渐行渐远,酿成了赵利明式的悲剧。”
“黑白”两道间的纠结交错
白道,乃官与官之间的官场潜规则。黑道,乃官与黑之间的场外明规则。文强案,为这种曾经只流传于坊间和电影里的“黑白”传说,提供了一种事实版本。虽然案件的定性和量刑仍在讨论中,但其背后折射的官场江湖已可见一斑。
细看文强案,有很多有意思的细节。
为文强、黄代强、陈涛和赵利明提供有罪证明的口供,大部分来自一些已被媒体和公众熟知的名字:“肉霸”王天伦、文强弟媳谢才萍、白宫夜总会老板岳宁、豪城国际商业会所老板王小军、保利夜总会老板龚刚模,以及云梦阁俱乐部老板马当。
这些人正是此次声势浩大的“重庆打黑”行动的打击对象,也是起诉书里文强包庇“黑帮”的获罪依据。这6个人手下的娱乐产业和隐匿于旗下的组织卖淫、赌博及容留吸毒行为,占据重庆“黄赌毒”的半壁江山。
文强的辩护律师杨矿生仔细梳理了文强与这6个人的相识过程和交往方式,发现文强与这些人的亲疏远近,各不相同,比较熟悉的是王小军和岳宁。
2003年在万豪酒店大堂,经钟进介绍,岳宁认识了文强。此后,岳宁先后3次送给文强2万元人民币,18万港币和0.5万美元。
一年后的六七月份,文强到豪城唱歌,被员工认出,告知老板王小军,王小军便把文强叫到员工通道,拿出2万元对文强说:“初次见面,是个意思。”文强说声“好”就接过去了。
2006年7月的一天晚上,黄代强与文强等人到保利俱乐部唱歌。经黄代强介绍,文强认识了龚刚模,龚刚模给文强敬了杯酒后,就把黄代强叫出了包房,交给黄代强两个信封,说一个给黄代强,一个给文强,并表示他自己与文强不熟悉,直接给文强不好,就让黄代强给文强。这是文强唯一一次与龚刚模直接碰面。此后,2008年春节,龚刚模又托人给文强送去2万元。
文强与马当,也是仅有一面之缘。2006年春节期间,马当请文强在大世界饭店吃饭,同时在座的还有曾维才、彭晓明、周朝东(时任重庆市工商管理局局长)等人。
吃完饭后,马当给吃饭的每个人发了一个信封,说是拜年,文强的信封里装有1万元。饭后,曾维才、马当、文强等人又到云梦阁夜总会唱歌。
对这些事实进行梳理后不难发现,文强与这些娱乐场所的老大搭上关系,多半在其经营的娱乐场所。相识的机缘,是文强到这些地方唱歌,经中间人或者手下介绍相识。日后多数送钱的场合,也是文强到这些娱乐场所唱歌或者打牌。
文强先后结识几个“黑道”的2003年到2006年,正是其在仕途上顺风顺水的时候。2000年,带队成功侦破重庆抢劫运钞车案和张君案,让文强声名大振,其职务级别也从副厅提到正厅。
一个有意思的巧合是,审理文强案的重庆市五中院,恰是当年张君案的审判地。文强说,当初就在这个法庭,审理张君的时候,市里的领导曾当场拍板,给了他个人5万元奖金。
这些仕途上的成就,与文强一贯的性格交错影响,让江湖气很重的文强,与这些“黑道”老大越走越近,并形成了某种难以摆脱的利益关系。
保利夜总会老板龚刚模的笔录,即可解释这些“黑道”用钱色贿赂文强等官员的心理动因。“夜总会多少都有卖淫嫖娼的行为,否则经营不下去,如果不把公安管理部门的关系搞好,他们隔三差五来查,就办不下去了。”
对于这些黑帮头目而言,结识文强这样的公安局高官,并维持熟络的关系,更重要的不是让其帮忙办具体的事,而是一种面子和威慑力。
在“黑道”与警察之间,保持着一种微妙的关系,利益上的一致,并不代表他们人格上的互相欣赏。
龚刚模说:“我并不喜欢他们3个人(文强、黄代强、陈涛),但也不敢得罪,因为文强在我这儿消费,就不会有人敢来查我。”
岳宁和陈涛的口供,也证实了龚刚模的说法。
2005年春节前后,尚未与岳宁结识的陈涛,曾带队到王小军的白宫检查。没过几天,出差回来的文强到岳宁的俱乐部唱歌,听说此事,便把陈涛叫到白宫,介绍两人认识,还让陈涛给岳宁敬酒。他让陈涛管好突发事件和群体性事件处理的主业,这里出了事情轮不到他。唱歌快结束的时候,岳宁把文强拉到包房的角落,将一个装有5000美元的信封送给他,并对他说,快过年了,拜个年,文强接过后放在包里。
此后,陈涛再没带队到岳宁的白宫进行检查。
陈涛的笔录称:“文强和王小军关系好,所以我没有去查过豪城。文强的性格,我很了解,他习惯点到为止,从不明说,他和王小军喝两杯酒,我就知道他们关系不一般。”
重庆娱乐业聚集的解放碑派出所所长叶亨奎说,文强和这些人关系好,公安系统私底下都在传,确实给办案人员带来了压力,谁愿意去和局长作对?
文强和“黑帮”头目的“良好关系”,让重庆警界和“黑帮”的关系盘根交错,黑白两道的明暗规则交错影响,使担负查处黑恶势力的公安系统反而成为藏污纳垢之所。警匪一家,在文强案中不再只是一个传说。
庭审快要结束的时候,文强说,走上犯罪道路,他深感内疚,既有个人的主观原因,也有社会等多方面客观的因素。他希望政法干部以他为鉴,今后不要再有民警站在这个审判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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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强案曝:买官者上任不久均收回行贿成本
在文强收受的1600万余元贿赂中,卖官贿金占到880余万元。
公诉人指控,在重庆市公安局副局长任上,文强及妻子周晓亚利用春节拜年等借口,收受属下警员巨额贿赂,并在公安系统重要岗位为其安排职位。本案另三个被告黄代强、赵利明、陈涛,都是通过向文强行贿获得了晋升。
在被公诉人询问为什么每年文强生日,其手下官员都要来送钱时,文强的妻子周晓亚可谓一语道破天机:“他想升职呗!”
不过,“买官”的也不是“吃素”的,一起出庭受审的文强三大“干将”,在上任后不久,就都把“成本”捞了回来。 (苏 岩)
文强拥财:财宝堆积像微型博物馆
公诉人在计算文强的家庭财产时,当庭举示了其贵重物品的清单:现代工艺品36件(价值20余万元)、字画69件(价值20万元)、浪琴及劳力士等名表24件(价值53.95万元)、金银首饰56件(价值12万余元)、茅台及五粮液等名酒181件(价值53.5万元)、包括张大千一幅画作在内的文物9件(价值387.2万元),加上文强妻子周晓亚转移的贵重物品,文强家贵重物品总价值564万元。这些财宝大多是从文强位于重庆南滨路上的著名小区“海棠晓月”的家中搜出来的。这些宝贝放在几间屋子里,就像个微型博物馆。
文强财宝的另一个重头,是房产。此前,有媒体报道称,文强至少有8处房产,其中4处是别墅,而公诉人举示的证据显示,文强共拥有自建、购买的房产16处,总投资472万元,其中唯一一栋别墅,位于武隆仙女山。
16处房产中,还有周晓亚背着文强购买的。她说,如果有一天,文强和自己离婚,这些房子就是给自己留的后路,免得“人财两空”。得知妻子的“暗箱操作”后,法庭上的文强“吓了一跳”:“我怎么不知道有这么多房子?”(杨 仪)
重庆打黑风暴数字
2009年10月29日,在重庆打黑除恶新闻发布会上,重庆市政法委书记刘光磊介绍,截至10月28日,警方查封、冻结、扣押涉嫌黑恶团伙的涉案资产共计17.43亿余元。
2010年1月中旬,在重庆市检察长工作会议上,市检察院检察长余敏公开向媒体披露,2009年,重庆共打掉了杨天庆、王天伦、陈明亮等30个“肉霸”、“车霸”、“煤霸”等涉黑团伙,重庆检方共批捕涉黑、涉恶犯罪嫌疑人1176人,起诉782人。
此次打黑行动,还牵出了涉及政法、税务、工商等政府部门国家工作人员及国企、律师行业工作人员共87人,其中,有包括文强在内的厅级干部8名。(林 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