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税一稽查局原副局长 帮助企业偷漏税款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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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原副局长蔡志文因涉嫌徇私舞弊不征少征税款罪、受贿罪,在该市福田区法院受审。同庭受审的还有涉嫌单位行贿罪的深圳升华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文荣。

2010年1月,深圳市地税局第四稽查局接到关于龙华机动车检测站偷税漏税的举报后,稽查二科的工作人员带着调账通知书、检查通知书,到龙华机动车检测站调取了2008年度、2009年度的账本、会计资料等,进行税务稽查。得知这一消息后,为了少缴税款,龙华机动车检测站大股东、深圳升华实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史文荣通过关系结识了蔡志文,并在2010年春节送给蔡志文港币15万元。

收到好处费的蔡志文指示下属将两个稽查年度改变为一个稽查年度,即只稽查龙华机动车检测站2009年度的偷税情况。

接到蔡志文改变稽查年度的指示后,稽查人员重新开具一套调账通知书、检查通知书,换回已发给龙华机动车检测站的一套文书,并退回已调取的2008年度财务资料。这样一来,龙华机动车检测站就“节省”了2008年度各项税款近20万元。

点评:公务人员需谨慎处理好社会人情。面对亲戚、同学、老乡、同事、朋友等方方面面的人情关系,一定要谨慎对待,绝不能受贿、渎职,既要廉洁行政,也要依法行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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