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坪城关镇建立干部作风投诉制度
打印

为进一步抓好“作风转变年”建设,切实转变干部作风,镇坪城关镇对全镇机关和村干部作风实行群众投诉机制。由镇纪委牵头,设立专门的干部作风投诉办公室,由镇纪委书记任办公室主任,纪检员负责日常投诉业务接待处理工作,建立干部作风投诉台账,定期查看,及时公开投诉情况,及时反馈,责令整改。加大干部作风投诉结果运用,对干部在1个月内连续有3次以上被投诉的,由镇纪委进行警示训诫,提醒谈话;对干部在1年内累计有5次以上被投诉的,由镇纪委进行责令纠错,并纳入干部年度目标考核,不得评优树模,不得作为干部提拔任用的人选;对干部连续被投诉在10次以上的,年度干部考核为“不合格”或“不称职”。


上一条:省纪委省监察厅大事记(九月)
下一条:勉县:“八好”标准正作风
360网站安全检测平台